简述西方儿童的演变教育学

中古欧洲 儿童是缩小版的大人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现在走在十几世纪的欧洲街道上,我们不会看到穿着童装、手里拿着可爱玩具的小朋友,被父母亲像宝贝一样疼爱着,无忧无虑地玩耍嬉戏;我们所看到的,将是穿着大人一样服装的小孩,在工作(穷苦家庭出身者)或识字念书(知识阶级家庭出身者)。「儿童」与成年人只在身形上及生理上有所差异,儿童只不过是「缩小版的大人」(miniatureadults)。

既然算作是大人,就不能只顾自己玩耍享乐,要能为自己的生存负起一点责任,要能对实际的社会生活有所贡献。因此,稍大一点的孩子作些简单的劳力工作或帮忙带小孩,减轻父母的教养负担,就变成司空见惯的日常生活与价值观,而一个人的「童年时光」也就变得一点也没有什麽特别之处。

这种小孩与大人只有外型上差异的看法,叫做「预先成形论」(preformationism),这种想法其实并不仅存在17世纪以前的欧洲,在开发程度比较缓慢的社会,或一个社会里比较贫苦的阶级中,也有类似的看法存在。环境上并不优渥的生存条件,使所有可用人力都必须发挥最大边际效用,因此小孩只要长到一个能够开始付出的年纪(在埃里耶斯的书中提到的年龄是7岁),就应在体力智力能负荷的范围内,为自己张口吃饭的权利尽一点义务。

孩子,是现代父母心中的宝贝,却是古时候打杂换取温饱的小小长工。

原罪观念 儿童需要被拯救

埃里耶斯认为,影响中世纪长达一千年左右教养观的主要因素是宗教教义。特别是受到16世纪清教徒的原罪观念影响,使儿童除了被视为是小大人之外,更被视为是邪恶、顽固而需要救赎的。儿童像是需要修剪的树枝或可以被型塑、铸模的蜡,只要经过大人的导引就可以改邪归正,变成良善的基督的子民,因此家长与教会必须联合起来,引导儿童避开邪恶、走向光明,而在正式教育(formalschooling)逐渐兴盛之后,学校机构也加入这个拯救儿童灵魂的行列。

这样的看法在20世纪70年代,被一些心理历史学派(psychohistorians)的学者过度延伸为后来被称为「黑暗童年传奇」(theblacklegendofchildhood)的论点。DeMause(1974)在其著作《TheHistoryofChildhood》中主张,中世纪的父母不但不把自己的孩子当孩子看,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施虐更是家常便饭。Shorter(1976)则认为,所谓的好妈妈完全是现代社会的发明,在「黑暗世纪」里,妇女对待两岁以下孩子的态度完全是冷漠与残酷的。Stone(1977)则提到16世纪时学校机构对儿童的箝制与体罚──儿童必须穿着硬梆梆毫不舒适的衣服,以维持大人般的姿态,而且只要稍有不顺从,换来的便是老师的一顿毒打。

因此,DeMause说:「我们只要把历史追溯得愈久远,我们就会发现儿童受照护的程度愈低,被杀害、遗弃、鞭打、恐吓、性侵害的机会愈高。」整个儿童观念发展的历史是一部进步史,对照现代父母对儿童无微不至的呵护,启蒙时代以前的儿童简直像活在人间炼狱里。

生活条件苛刻所产生的巨大压力,易使父母将孩子视为累赘或出气筒,是我们可以理解之事,但将亲子关系描述成以施虐者和受虐者关系为占大多数之常态标准,如此一来还能维持一个人类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就无论如何是令人难以信服之事了。后来80年代许多学者找到更多证据,例如Pollock(1983)分析16世纪以来英、美两国的416本日记,才改写了中世纪及清教徒父母残暴不仁的形象。Moran&Vinoskis(1986)认为这些家长尽管对待孩子严厉,这些残酷的管教手段却不至于成为主流生活方式,许多清教徒父母在管教孩子时,对孩子的爱与情感仍然会让他们尽量避免使用极端手段。

80年代的学者们还发现,儿童是成年人的缩小版的看法,并不如埃里耶斯所想的那麽广泛与普遍;儿童与成人仍然具有本质上差异的观点,在中古欧洲其实也还是有不少人信仰──纵使埃里耶斯发现,中世纪的玩具本质上不是用来取悦儿童,而是用来取悦所有人,以及,观察当时的绘画艺术作品可以看到,画中的儿童都穿着大人般的服装──这并不能代表当时的人就没有「童年」的观念。中世纪史学者从中古医疗记录中知道,当时的人也有医治儿童专属疾病的治疗观念及记录,保护儿童的法令也开始出现,显见「儿童」与「童年期」的意义,在当时人的心目中即使与现代人并不完全一样,也不至于到完全没有概念的地步。

因此,对照中世纪与现代西方的儿童观、父母教养观,一个比较中肯的结论是,儿童在当时的形象并不如现在那麽「幼稚」,承受的家庭责任与生存压力也比较多,儿童与成年人

间的概念界限比较模糊,但随着时代演进,「儿童」的概念慢慢脱离了成年人,而有了自己愈来愈具体的内容与意涵,逐步演变成现在的样子。

理性主义 引导儿童分辨善恶

16世纪,清教徒移民到美洲,便把父母有责任严厉管教儿童的观念带到这块新大陆上来。

但是这种「toughlove」的观念,已经慢慢脱离纯粹宗教上与道德上的意义,在理性主义逐渐抬头的17世纪,引导儿童分辨是非善恶的力量,不再只是根据教会颁布的各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教义谕令,而是人类自身的理性(以及父母本人的理性)。因此父母有能力,亦有责任培养子女的理性能力,虽然儿童仍然是需要拯救的对象,拯救的力量却已经逐渐从教会里的神父让渡给孩子的生父,这批清教徒也就变成了最早专为儿童撰写读物的一群人。

当然,这些最早的「童书」都是些文以载道的宗教读物(这部分也是由于当时的婴儿死亡率与幼儿夭折率很高,使儿童必须赶在不可预知的死亡来临之前尽早学习阅读圣经),但无论如何,儿童开始慢慢有了自己专属的文本,儿童本身也就开始逐渐被纳入文本之中,他们的天性、本质、学习方式,就变成思想家感兴趣的议题。

宗教的约束力量式微,人们才开始有兴趣、有余力将关爱的眼神投向社会里被污名化的弱势的一群──儿童。儿童真的满身都是罪孽、岌岌可危到不打不成器的地步(thedangersofsparingtherod)?当时的英国哲学家洛克(1690)反对这种看法,在他看来,儿童不是什麽需要修剪的树枝,而是一张白纸(tabularasa),成年人在这纸上写了些什麽,便决定儿童日后成为什麽样的人,「学校里的体罚只会让儿童体验到恐惧与愤怒」,因此需要约束的不是儿童,而是父母师长自身的言行以及对待儿童的方式。

洛克还注意到儿童期对后来一生发展的重要性,而进一步主张儿童必须从年纪小时就开始接受教育,尤其是阅读方面的学习。尽管如此,这却不是说要强迫他们学习读书认字。大

人必须尊重儿童与成人的不同,在适当的时机施以适当的教育即可,毕竟这位哲人对于前人将孩童视为乱窜树枝,需要三不五时就动刀动剪的「修理式教育方式」是非常反感的。

不过,这项儿童必须接受阅读教育的看法,却不必适用在每个人身上,对于那些无福接受父母供养的儿童,洛克认为必须教导他们实际的求生之道,所以3岁时就必须被送到「workingschool」,学习谋生的技艺,自食其力。洛克这种提升儿童正面形象的主张超越当时的人很多,虽然不能立即产生匡正的效果,但却像颗种子般地逐渐在当时人心中发芽。

浪漫主义 孩子是高贵的野蛮人

72年后,法国哲学家卢梭(1762)在18世纪浪漫主义的影响下,便写下了影响欧美幼稚教育非常有力的一本书:《爱弥儿》(Emile)。在这本书里,儿童本质究竟为何的钟摆,大幅由中间摆荡到与「原罪性恶说」极度对立的一端;卢梭比洛克更进一步地加强了我们现今所认知的儿童地位与形象。儿童不但不是撒旦的化身,也非空空如也的一张白纸,只被动地等待成年人的塑造。卢梭说,儿童有与生俱来分辨善恶的道德感,有他们独特的感情及理解世界的方式──孩子,是「高贵的野蛮人」(noblesavages)。他们依照内在设定好的计画、步调,各自依自己的方式成长,因此大人的教导只是人为干预自然的一种破坏,孩子应当避免成人的影响,自由自在地学习。大人不但不应该「引领」幼童,反而应该以幼童为师。

还只在两、三百年前,孩子仍被视为要接受救赎的堕落的灵魂,如今已经被视为上帝的使者(messengersfromGod)。人一生的发展,不是如教会所说趋善避恶向上提升的过程;对向往湖滨野趣大自然中的浪漫派人士来说,恰恰相反,任何人类文明的机制,才是一种腐败堕落的力量,人的成长反而是一个由纯洁、天真走向邪恶愚蠢的向下沈沦。

卢梭以及浪漫派的看法,当然是相当「儿童中心」(child-centered),以及绝对符合中上阶级的智识乐趣的。他们的主张,大幅度地改变中世纪以来经由宗教所赋予孩子的地位及形象,为今日美国幼教界偏向中产阶级意识型态的主流教育哲学,奠定了难以撼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