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4年清政府在福建省建制内设立什么府

1684年。

台湾府,位于东南沿海的宝岛台湾,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隶属于福建省布政使司,距省城福州府五百四十里,又水程一十一更。四面皆海。东西距除澎湖及水程四更外,广一百里;南北距二千八百四十五里。东至大山番界五十里,西至澎湖岛五十里,南至沙马矶头海五百三十里,北至鸡宠城海二千三百五十里,自府治至京师七千余里。

扩展资料

1885年10月12日,清政府改台湾府为行省,命刘铭传为雹闷台湾巡抚。中法扒毁战争前,台湾作为一个道隶属于福建省。经过中法战争,台湾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源此弯战略地位进一步突出,清政府感到必须加强对台湾的统治。

1885年10月,醇亲王等提出“台湾要区宜有大员驻扎”。10月12日清政府传旨,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福建巡抚事宜由闽浙总督兼管。并命刘铭传为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是中法战争中为保卫台湾作出巨大贡献的爱国将领。战争结束后,他留驻台湾。在经亲自勘测查访的基础上,1887年11月,他与闽浙总督联名向清廷提出新的台湾行政区划分方案,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