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将列失信黑名单吗?

交通部近日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可先纳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

征求意见稿提到,已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失信主体,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原认定部门移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相关失信记录移入失信主体管理数据库:被列入“黑名单”,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自公布之日满6个月,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标准发生改变,不符合新认定标准的。失信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完成自主信用修复,经原认定部门审核同意的。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