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偷拍,朋友圈辱骂威胁我。我该怎么办?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指出对方行为违法,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对方不予理睬,要做好截屏等取证工作;以后也可以选择报警,要求警察出面,责令对方停止违法侵害。情节严重的,警方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也可以考虑起诉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二、侵犯隐私,损害名誉和人格尊严,还要向法院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权利。
侵害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和其他人身利益,被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第八条侵权行为已经给人造成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侵权行为给人造成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应受害方的要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