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案例论文怎么写?

幼儿园“小帮手”现象一例及分析

“小帮手”现象在幼儿园非常普遍。我们经常看到老师让班里个别孩子帮忙拿东西,孩子很乐意做老师的“小帮手”。正是这种普遍现象,才值得探讨和发现隐藏在背后的一些东西,比如老师是怎么想的,孩子是什么样的心理...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一下,以引起大家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一.案件描述

案例1

课间休息时,老师对一个孩子说:“青青,到前面来,看看谁坐得好。不说话就让他玩玩具。”被点名的小女孩立刻离开座位,走到全班小朋友面前,看着大家说:“壮壮,你们自己选一个玩具吧。”然后,她继续巡逻,一个个走到每个孩子面前,停下来看一看,又继续走,双手交叉在腰间,像个小老师。看了一会儿,她说:“比比。”然后,她分别拍了拍两个孩子的肩膀和头,然后用手指了指教室角落里放玩具的地方,表示可以去玩了。明确走完之后,我开始给剩下的孩子起名字,让他们玩。整个过程中,其他孩子都很听话,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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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三个孩子又打架了。老师让三个孩子中的一个坐在前面,邀请表现好的孩子吃午饭。坐在前面请小朋友吃午饭的小朋友点了很多其他小朋友的名字。点名时,他向两个刚和他一起玩的孩子眨了眨眼。一个刚和他玩过的小孩小声说:“我就知道他不会邀请我。”最后,被老师点名的孩子让两个孩子吃午饭。

二、案例分析

这两个案例都是在幼儿园观察到的,在这里说一下自己的想法。

(一)教师选择“小帮手”的准则和动机

一般来说,老师挑选的“小帮手”是两种孩子:一种是老师认为乖、听话、有能力的孩子,一种是调皮捣蛋的孩子,以前者为主。案例一中的“小帮手”属于表现好,能力强的孩子,案例二中的“小帮手”属于后一类调皮的孩子。老师选择前者的孩子作为“小帮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个人对他们的喜爱,认为他们表现突出,所以有资格管理班里的其他孩子。老师信任他们,认为他们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会给他们一定的权力来代替自己履行一些职责,这也锻炼了这些孩子的能力。老师让后面的孩子做“小帮手”,主要是希望他们不要再调皮捣蛋了。用这种方式制止孩子的一些不良行为,可能比一味的批评更明智。

(二)“小帮手”行为

案例一,小女孩做“小帮手”前后的言语和行为完全不同。在做“小帮手”之前,她的言行举止就像个孩子,和其他幼儿没什么区别,符合她的身份和年龄特征。但是在她被老师叫到前面来邀请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游戏之后,也就是孩子成为“小帮手”之后,她的言行举止就变得像个小大人,又像个小老师,让人觉得有一股冒充老师代言人的味道。或许与其说是老师的代言人,不如说是“权威”的代言人。她的言行更像一个成年人的成熟,更有居高临下,更有权威的权力感和优越感。从她的动作来看,突然多了一些大人会对孩子做的动作,比如叉腰,拍其他孩子的肩膀或头;从她的表情来看,她刚才看起来很幼稚,现在却有一种严肃感和优越感;看那语气,比之前一道命令分配的语气还要多。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她获得了满足感。她的行为让我们不禁怀疑:这会不会是她班上的老师平时对待孩子的言行的翻版?

第二个案例中的男孩被要求邀请其他孩子吃零食,作为老师告诉他停止打架的一种方式。但客观上,他是一个“小帮手”,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履行了一定的职责。当了“小帮手”后,他不再打架,而是坐在前面,选择乖孩子吃零食。但是,不管之前一直和他打架的同伴表现得有多好(尤其是老师要求不要说话,坐直),他都不邀请他们,而是邀请其他小朋友,叫他们的名字。

(三)对“小帮手”现象的思考

万一那个小女孩成为“小帮手”后,她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她和其他孩子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造成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成为“小帮手”意味着老师赋予了她一定的权力,这是其他孩子所不能拥有的。这个时候,她和班里其他孩子的关系,已经不是当初那种平等的同伴关系了。这个时候她就有优势,高于其他孩子,她和其他孩子就成了一种不平等的支配和服从的关系,这就是普通孩子和老师代言人的关系。“小帮手”从一开始就以不同于其他孩子的“管理者”或“老师的代言人”的身份出现。教师往往将机构权力委托给充当“小帮手”的孩子。“小帮手”们在等待老师赋予的权力帮助老师做事、支配其他孩子的过程中,会逐渐体会到手中权力所带来的滋味,明白手中权力所带来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可能会意外地滋长这些孩子的权力欲。对于幼儿,尤其是大班的幼儿,随着自我意识的觉醒,一种莫名其妙的“自我力量”感在支撑着他们,他们有着强烈的支配和统治他人的欲望。

从案例一可以发现,“小帮手”的管理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在复制老师的管理行为。老师不经意的一举一动都被孩子们惟妙惟肖的模仿,没有识别码的精准移动。这提醒我们的老师,老师要真正尊重和关爱每一个孩子。首先,他们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措施不当,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还会在不经意间给孩子制造一个“独裁者”的例子。我相信,聘请“小帮手”带来的一些不好的后果,也是与老师聘请“小帮手”的初衷相违背的。老师的初衷绝对不是鼓励他们的“独裁者性格”。

第二种情况的小男孩虽然客观上只是一个“小帮手”,但他也被赋予了权力,而他行使这种特权,甚至有点“滥用职权”,明知自己利用权力达到个人目的,在选择乖巧的孩子吃零食时,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所以,我们的老师在选择这些孩子作为“小帮手”时,是否应该考虑他们的做法对其他孩子的影响?也许他们不能因为能安静下来,就牺牲和忽视其他孩子的需求、权益。

这两个案例反映了目前幼儿园存在的“小帮手”现象,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引起幼儿教师的重视和反思:教师应该如何对幼儿进行适当的赋权?孩子应该如何合理正确地行使权力?在实践中,教师应该如何正确引导和引导孩子的想法、言行?等一下。所以,基于以上案例,老师要给孩子正确的引导和必要的引导,以身作则,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孩子,给孩子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权利。让孩子清楚地认识到,做“小帮手”没有特权和特殊待遇,“小帮手”不代表权威和支配;“小帮手”不代表权威;“小帮手”是给大家的,是帮助老师和其他孩子的,不是控制、支配、管理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