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超载标准

公交车超载的标准是:公交车内1平方米超过8人的才是超载。目前,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

法律依据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按车载质量核定人数计算,1T折合15人;2.座位数加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汽车及无轨电车为0.125m_核定1人,即每平方米可载客不超过8人,设立席的客车供乘客用的地板面积根据GB12428的规定确定;3.卧铺客车的每个铺位核定1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