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
法律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如下:
一、法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上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研究生报考要求:
1、法律硕士(非法学)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包括:030101法学理论,030102法律史,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国际法学,030110军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