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次篮板手,为什么身体天赋极佳的罗德曼职业生涯只有29次扣篮?

出身于坏男孩军团的丹尼斯·罗德曼是红牛浪潮中的三巨头之一。这哥们可能是NBA历史上最大的异数。这里说的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的偏心。说起NBA历史上一个吃遍天下的绝招,大部分球迷脑海中肯定会想到罗德曼。为什么?不为别的,这家伙在进攻端是个悲剧,但在篮板上绝对是个BUG。罗德曼职业生涯连续七年获得篮板冠军,可见他对篮板的执着。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身体天赋极佳的罗德曼职业生涯只有29次扣篮?好吧,请听我说,详细告诉我。

罗德曼身高201cm,体重100kg。按道理来说,高个子前锋罗德曼是相当吃亏的,但凭借出色的经验和爆发力十足的身体天赋,罗德曼还是能在这个位置上游刃有余。根据罗德曼的选秀报告,罗德曼的原地弹跳达到了87 cm,助跑弹跳达到了102 cm,对于一个内线来说绝对是出差,所以罗德曼不扣篮和他的身体天赋无关。

首先是定位的问题。罗德曼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为射手。罗德曼职业生涯拿下34分。值得一提的是,罗德曼曾经在三场比赛中命中五个三分球。因为角色的原因,罗德曼场均只有8.6次出手,场均11.6分,这也是他职业生涯的最高平均分。最低多少?那是湖人98-99赛季的时期,场均2投。这家伙和黑子篮球一样,在进攻端毫无存在感。

其次是罗德曼的球商。罗德曼职业生涯已经出手5310次,其中三分球355次,扣篮29次。罗德曼职业生涯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聪明或者狡猾。没错,高超的球商让罗德曼知道了如何用最省力的方式打球,那么他能上篮为什么还要扣篮呢?与其在扣篮上浪费精力,不如在篮板上节省精力。

生涯总篮板11954,总得分6683分。也许我们很难再找到一个篮板和得分都是他两倍的巨星了。职业生涯打了911场,场均7.3分,13.1篮板,也符合罗德曼的性格。

“如果这次跳高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就没有意义”——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被球迷熟知,大概是在公牛时期,他打得很努力,尤其是篮板。罗德曼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从他指尖掠过的篮板。哪怕只有一点点机会,他也会努力起跳抢球。罗德曼是众所周知的篮板白痴,防守端很努力,进攻端威胁不大。一个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证明。罗德曼作为内线,职业生涯只有29次扣篮,却拿下了7个篮板。

身高只有2米,体重只有100公斤的罗德曼拿下7个篮板实属不易。在大个子横行的时代,如此娇小的罗德曼想要从巨人中脱颖而出,成功拿下篮板,靠的不是硬碰硬,而是出色的篮板意识和永不放弃。

罗德曼不怎么扣篮,这是真的。即使前场1,他也会选择轻松上篮,而不是花式扣篮点燃全场。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灌篮29次,其中4次。他职业生涯14的扣篮总数还没有内特·罗宾逊两个赛季的扣篮总数多。

身高两米以上,原地弹跳高度和助跑弹跳高度分别为87 cm和102 cm。在这样的条件下,罗德曼扣篮得心应手。不过进攻端没有电,但他真的是篮下的BUG。他绝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篮板,哪怕球快要飞出界外。罗德曼是标准的蓝领球员,职业生涯场均只有8.6次出手,但职业生涯场均篮板却高达13438+0。谁不喜欢这样的队友?

说到罗德曼,不得不提的是他的发型,一个可以直接把调色盘染在头上的男人。他奇怪的发型就像他在篮球场上的表现——不走寻常路。

如果你对罗德曼不是特别熟悉,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91-92赛季,罗德曼场均9.8分18.7篮板2.3助攻。

1992-93赛季,罗德曼场均7.5分13.8篮板1.6助攻。

93-94赛季罗德曼场均4.7分17.3篮板2.3助攻。

94-95赛季罗德曼场均7.1分16.8篮板2.0助攻。

96-97赛季罗德曼场均5.7分16.1篮板3.1助攻。

当我们看了上面的数据,再看看罗德曼的经典语录,似乎一切就都明白了。

“如果这次跳高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就没有意义了。”

这就是罗德曼,不羁的大bug。

罗德曼,作为篮球界的奇才,虽然他没有我们之前所知道的那些超级巨星的超强得分能力,但是他有超强的篮板能力,一个为篮板而生的男人。常说得篮板者得天下,一点都没有错。罗德曼凭借这种独特的技能在职业生涯中赢得了五座冠军奖杯。在88-89和89-90赛季,他为活塞拿下两座总冠军奖杯,在95-96、96-97和97-98赛季,他与乔丹、皮蓬组成三巨头,创造了公牛的三冠王王朝。

在篮球比赛中,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个精彩的跳投或者一个漂亮的胜利而尖叫。作为一个不擅长得分的大bug,罗德曼用另一种方式让我们想起了他。罗德曼,身高201,体重100 kg,职业生涯14连续七年获得篮板王称号,七次两次入选最佳防守球员。

对于这样“奇葩”的球员,只能说对手无情,队友爱,球迷更爱。

罗德曼职业生涯得到11954个篮板,位列历史榜单第23位。但在他14的职业生涯中,他只得到6693分,仅仅是篮板数的一半。而且一个进球还是两分三分,一个篮板才一个。这是他职业生涯中第一个精彩的地方。

第二个精彩的地方,按理说他的体力和天赋,得分和扣篮应该不是很难,但他14的职业生涯只扣篮了29次。如果把29这个数字和他职业生涯11954篮板6683分911场放在一起,那就更不可思议了。

据不完全统计,罗德曼职业生涯的扣篮次数绝对不止29次,但这也反映出罗德曼不喜欢得分,也不喜欢扣篮。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跳投不是为了抢篮板,那么就没有意义。

所以最后只能说,不是罗德曼不能多扣篮,他只是不想。

NBA官方数据显示,在常规赛中,96赛季罗德曼扣篮15次,97赛季9次,98赛季3次,99赛季1次。四个赛季扣篮28次,命中率100%。

目前NBA官网只有这四个赛季的扣篮统计,之前活塞没有类似的统计,因为太老了。季后赛,1996年两次扣篮,1997年三次扣篮。这几个赛季,已经是33次扣篮了。可见这个问题是数据错误。

最合理的解释是,最先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只看到了那四年常规赛的统计数据,误以为都是职业生涯的扣篮,他也记错了28而不是29。还有的传播虚假信息,不求解决。

发此文以正视听。

看到别人长篇大论地解释这个错误的数据,真的很搞笑。

谁告诉你只有29次?虽然他得了几分,但大部分都是在篮下得的。真的有人很认真的回答了你的问题,哈哈。

因为他根本不需要得分,乔丹,皮蓬,库科奇等等得分太多了。

除了篮板,其他什么都是随便的,开心就好,有那个闲工夫还不如去烫个发。勾引麦当娜。

因为人集中精力做一件事,却不必无所不能?前场抢篮板很容易,但没必要。投个小球轻轻打个板就好了,留体力防守。

绝对不止2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