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2
从古至今,国家和法律就像是两个伴生词,因为只要国家初立,就一定会出台相应的法律,而法律的推行也是为了国家更好的统治。在中国古代,许多王朝建立后,君王登基的第一件事就是颁布相关的法令,因为只有律法的束缚,才可以让百姓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也能让官员知道如何判刑量刑,这就是如今我们所说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封建法典是《法经》,它颁布于战国时期,大体确定了各种罪名以及相应的刑罚。1979年7月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和国刑法》,刑法的颁布和实施也让人民有规制可依。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威慑,它像是一根高压线,人们不会轻易去触碰。
但只要一触碰,就会得到相应的惩罚,而在这些惩罚中,死刑是最严重也是最严苛的处罚。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的死刑方式有很多种,包括绞刑、腰斩等之类的一些手段也太过于残忍,在人权当道的今天,这些残忍的刑罚显然不再适用,所以许多国家去除了死刑这一项。但我国是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
因为死刑虽然残忍,但是作为所有刑法中最严重的一则,死刑的存在也会起到更为强烈的威慑作用。而且虽然我国保留死刑,但是往往许多死刑犯都不是即刻执行枪决的,一般都是缓刑2年。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既然犯了死罪为什么不即刻执行呢,缓刑2年又有什么作用?
其实大家都知道,惩罚的只要目的不是罚,而是给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就像父母责骂孩子一样,往往都不是以责骂为目的,而是希望孩子可以明白错在哪里从而改过自新。死刑的目的也是一样,缓刑2年执行就是为了给罪犯一次机会,给予他们一点希望,惩罚不是主要目的,我们是希望可以通过惩罚和教育相结合让罪犯改过自新。
在这2年期间,烦犯人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有什么立功的表现,并且没有重大的违纪现象,国家是可以给予减刑的。就像古时候每逢皇室成员驾崩或是喜事也都会大赦天下,其中一些表现好的死罪犯人就可以借此免除死刑,改判流放或是终身监禁。
同样的,如果犯人在2年内表现优异,就可以改判无期徒刑,这样就可以不用面对死刑了。当然,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适用于每一个人,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对一些表现较好的犯人,或是有过功劳,或是75岁以上的老年犯人、孕妇等,酌情处理,这也是我国人性化的一种体现。
而那些真正犯下罪行还不知悔改的犯人,或是严重威胁人民安全、社会治安的犯人,法院是不会给予死缓的,会即刻执行,这也是给那些恶人的一个威慑,让他们从心里敬畏法律,从而不敢做违法犯罪之事。所以说,并不是所有的死刑犯都会缓期执行,但那些执行死缓的犯人就相当于拥有了多一次的机会,他们可以在监狱中寻求改过的机会,如果表现优异,期间还可以减刑至无期徒刑或是25年有期徒刑。
当然,如果减刑至25年,是不包括死缓的2年的。法律是规定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准则,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因为一旦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是绝无情面可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