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行凶男孩家人始终不道歉,受害者家人要怎么办?

是的,大连13岁行凶男孩家人始终不道歉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小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2020年1月,淇淇父母提出民事诉讼,认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从开庭到宣判,被告方始终未到庭。

8月10日,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128万余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9月7日,淇淇的母亲贺女士告诉记者,案发至今,蔡某某的家人始终没有露面,相关赔偿和道歉均未执行。

扩展资料

侵权人拒不履行赔礼道歉判决法院会采取的替代执行:

赔礼道歉的执行问题,法院大多类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实践中,侵权人拒不履行赔礼道歉判决的,法院将会采取以下两种替代执行方式:

第一,由执行法院委托媒体将判决书的内容公开,由侵权人承担费用;第二执行法院代替侵权人,以侵权人的名义在特定场合或者媒体刊登道歉声明,所需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从执行的效果上看,将判决公布于众实际上也是对加害人的再一次行为否定,这些赔礼道歉替代方式的应用实际上也凸显了最高院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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