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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柄长度为15.4到15.89。
叶片宽度为11至11.35。
重约1120到1135.438+0g。
原因如下:
欧冶子
欧冶子是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的越南人。中国古代铸剑的鼻祖。据《越绝书》记载,他曾为越王勾践铸过五剑:湛卢、朱雀、莫邪、禹昌、春君。
楚国的铜平衡杆长23.1厘米,和东周的铜尺一样长。铜制的平衡杆上有十格,应该是称重时用来作为不同部位挂重物和砝码的标志。等臂天平转到不等臂杠杆秤,很可能是一种衡器。
在周代,统治者分为大统治者和小统治者,他们是区域性的:就大统治者而言,较长的统治者与100黑色小米行(长度24.63厘米)源自夏人的老地方如晋国,后来在周露地区使用,而较短的统治者与100红色小米行(长度23.1厘米)在中原地区旅行,直到战国时期。只是在制作黄钟时,保留了以小米尺(24.63厘米)为标准的传统。汉朝以后,又到了用小米尺的时候了。
横长23.1 cm的尺子有据可查,传世实物不止一件。1932年洛阳金村东周墓出土一把长23.1,宽1 .7,厚0.4厘米的铜尺(见图集第二页),经考证属战国中晚期。此外,还有四把战国尺子传世:长沙上虞罗收藏的铜尺长23厘米,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铜尺长23厘米,一把长23.1厘米,番禺叶收藏的牙雕尺长23厘米。隋书律历中记载的十五个刻度之一的周长也是23.1厘米。无数实物和文献证明,尺子的数值是完全可靠的。
秦国,地处西部边陲,原本属于周边地区,应该使用24.63厘米长的小米尺。商鞅变法统一计量时,为了方便与中原地区的经济交流,还引进了一把长23.6438+0厘米的尺子。根据公元前344年铸造的商鞅铜方升实测,其一寸深相当于2.32厘米,非常接近23.1厘米,这也是战国秦统治者的间接物证。
楚国的尺子本来就比中原的铜尺短。解放前,安徽寿县出土的铜尺长22.5厘米,长沙出土的铜尺长22.7厘米、22厘米。可见楚也有自己的一套尺度。后来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楚尺也以23.6438+0厘米为准。
23.1 cm的尺子在战国时期,除了中原,西至秦,南至楚,统一的趋势逐渐明朗。目前学术界公认这是秦统一前秦统治者的长度,统一后扩大到全国。但吴在《中国度量衡史》中提出的数据是秦尺长27.65厘米(“周一尺为秦尺七尺二寸”),多年来一直被忽略。前段时间秦俑考古队的同志考证,肯定了吴的理论。肯定武朔的理由如下:第一,秦始皇陵西侧的二号铜汽车衡长79厘米,大小约为真车的一半。与《秦本纪史记》中提到的“禹六尺”体系接近。如果把23.1厘米作为一英尺,那么余的长度将超过六英尺(6.8英尺)。二、陶俑的冠一般为0.16至0.8米长。按秦尺长27.65厘米计算,基本符合《史记》“六寸法官”的记载。如果按23.1 cm计算,其六寸小于0.14 m,出入很大。第三,根据《云梦秦律工律三》规定,骑马的法定高度必须是六尺;兵马俑坑出土的骑马高度为1.72米,也就是秦朝时六尺多,如果按23.1厘米计算,马的高度将达到七尺四寸以上。这些不易移动的材料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可见秦的脚长27厘米以上,也是以实物为依据,吴的说法不能抹杀。
秦“以六为训”和“以六为名”。六尺六寸尺子(长27厘米以上)应该在始皇帝称帝之前就有了。这种延伸的“始皇帝新君”并不是在秦统一后一夜之间产生的。秦归汉后,这些统治者继续传承,并没有随着秦的统一而被抛弃。看来周朝有一把大尺和一把小尺,秦朝也有一把大尺和一把小尺,这并不奇怪。23.1 cm对于秦小池来说就是一尺的长度,超过27 cm对于秦大池来说就是一尺的长度。有可能这支27厘米多长的秦尺子就是秦地最初使用的尺子。较大的尺子可能也是“求多”的秦文化的具体体现,而长度为23.1 cm的秦小尺子是后来从中原传入的(用于与中原的商品交换)。和大统治者是有分工的。
秦半良的钱是“直径一寸二分”(史书、索隐、古今笔记都提到)重十二铢。十二这个数字与秦对水的投入和“水算六”有关。根据惠泉的记录,半便士大约是一英寸一分的城市尺子,最小的是九分。实测,平均值可以按照一寸的城市尺计算,即3.33厘米。如果把秦尺(大尺)算在27厘米以上,一寸二分正好是城尺的一寸,而23厘米乘以一寸二分只有2.77厘米长。
如果23.1 cm是秦尺的长度,那么秦尺的一尺应该是尺的一尺二寸。“鲁的《春秋》。《仲夏之声》说:“在两节之间吹三寸九分,以为是黄钟宫。”黄钟长八寸,三寸九分。“合起来就成了十二寸,也就是气质的全量。三寸九分在全量之内截掉,剩下的八寸一分就是黄钟的长度。”(《吕晶易》中朱载堉的中文)。已知秦尺长23.1厘米,乘以1.2,结果为27.72厘米。一把大尺子是测量全部数量的工具。
前面说过,黄忠尺子的长度是九寸(24.63厘米),也就是22.167厘米,但在秦代,用小尺就是九寸(20.79厘米)。原因是什么?原来秦朝“声大”(《史记·关禅本纪》)。古黄钟的长度原是粟尺的九寸;大路八两四三,一百零四寸。按照这个比例,大芦的长度是小米尺的8.428寸,等于20.78厘米,正好是大芦的长度,比古代黄钟的长度还要短。以秦代黄忠之名,鲁大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声中鲁大”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秦朝的理论,鲁大的长度大约是75%。这种尺子是用来丈量陆的全量的,也用在骑禹、法官、军符长短、骑马高度、钱的直径等场合。商鞅定的23厘米的尺子只在日常交易中使用,27厘米以上的尺子用于骑乘程度、法冠、军符、骑乘、钱径。大尺子和小尺子是平行的,各有分工。
23.1厘米的1.2倍是27.72厘米,是秦大池一尺的长度。秦以后,北魏前统治者长27.8厘米,隋统治者长27.396厘米,似乎与秦统治者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吴的数据是27.65 cm,不准确,但也不离谱。
一尺以上的长度单位是丈,丈以上有里。“三百步为一里”,在六尺的情况下,一里就是180尺。自唐代起改为五尺,但一里是360步,一里的长度仍是180尺,自清代以来未曾改变。但是,每个时期的长度是不同的,一英里的长度,也称为180英尺,并不一致。春秋战国时期,步中足也算为23.1厘米,比足(32厘米)多了7寸2分,所以比清代短。看到这个时期古书里的里程,就打7折。顾的《日知录》说:“传说到国五百里,现在从黎城到临淄只有三百三十里。.....孟子曰,舜死,生,远在千里之外。如今从安义到岐山不过八百里。”《史记》:“张仪说,魏从郑到梁行程二百多里,现在从郑州到开封只有一百四十里。.....”(卷三十二《礼》)这些话可以作为春秋战国时期清朝一百里是七十里以上的例证。
周朝一步宽为一亩一百步,一步包括周朝的六尺四寸(小尺度为八尺)。这种情况适用于使用黍尺的地区(周、晋、山东等)。),因为周朝尺子——黑黍尺的长度为24.63厘米,一亩对应的面积为248.38平方米,约为0.3726城亩。这种亩叫“古田”,时间还是比较早的。但六尺四寸的步距,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是常数,后来又改成了六尺。《汉书·食品史》说:“古人筑一步,立一亩,六尺为一步”;《李逸·奢香·李》一书中也说:“六足为一步:古制弓对应一步”。换六尺的原因可能是:第一,台阶长度减少,同样大的地块亩数增加,会增加按亩数征收的税;其次,如果去掉四寸的分数,便于计算,六尺为一步,更便于三垄三沟(各宽一尺)等分固定;三六尺步,1.478米长,比较适合身材一般的人拉弓射靶或者用脚迈步。当步长为六尺,尺长为24.62,步长为147.78 cm时,每亩地块为218.39平方米,约为0.3247市亩。步长减小,mu面积也减小。这是周目(古田)地区的第一个变化。
红小米的铜尺(尺长23.1 cm)产的区域,原步6尺4寸,即步长147.8 cm,等于黑小米尺的步长(24.63 cm),亩面积相等。24.63cm的尺子后来改为六尺尺子的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在合并战争中,为了使两类地区的亩面积得到同样的大小,统一了所辖新旧地区的计地口径,以此作为计税依据——租税低(原来的24.63cm的尺子,六尺四寸的尺子),租税高(23.6438+0cm)。亩制的变化大致在春秋战国时期。只是商鞅变法后,秦国和齐国的亩制不同,需要分开研究。
商鞅变法时,秦国采用了长度为23.1厘米的中原铜尺,并根据秦人计数仍为六的要求,规定以六尺为步,“躬逾六尺必罚”,不像铜尺地区,一步仍为六尺四寸。同时规定以240平方步为亩。这是一种特殊的亩制,称为“秦天”和“上阳田”。与六国仍以百步为亩相比,商鞅的亩是最大的(虽然一步的尺数短了四寸)。这一亩的亩面积是:(23.1 cm× 6)平方× 240 = 461.04平方米,也就是0.692亩。这是自周朝以来亩制的又一次重大变革。
三晋加大步数的做法,既不统一,也不坚持。在关东六国的大部分地区,还是百步穿杨,没有扩大。即使在秦国统一战争的过程中以及之后,各国仍然保留了以100步为亩的计算方法,而不是像秦国那样以240步为亩,只是将六尺四寸的一步改为六尺一步,长度为23.1厘米。原因很简单:一亩税一百步多,秦国一亩税二百四十步少。秦王有意降低秦国人民的租税,但又不想减轻各国旧地人民的负担,所以在全国范围内维持两种不同的亩制。
秦外尺长23.1厘米,六尺步长100平方米,一亩步长138.6厘米,亩面积192.1平方米,相当于O.288亩。只有240步的秦国土地是四分之二英亩。相对而言,后者可称为“大亩”,百步之亩可称为“小亩”。“小亩”制只适用于战国时秦吞并六国的旧地,不适用于吞并前各国的田地(以六尺四寸为一步),也不适用于西周。一亩等于O.288亩的“小亩制”的出现,是“古亩”(周亩)的第三次变化——从百亩37.26亩到32.77亩再到28.8亩。
春秋战国时期,尺度系统复杂,尺度众多。一般来说,至少有三套计算单位,即重量、重量和重量。金、国、夷是一个级别,但二、二以下的单位都是以铢计算,二是24铢,一是12铢,也就是半铢。后两种主要用于称量贵金属。(用朱火《古钱新探源》中的观点)但在重量上,三套计量逐渐变重,只是名称不同,用途不同。
重量是最常见的测量系统。金(或作筋)以下的小单位依次为二和铢;重量大于1公斤的大单位有秤(10公斤)、秤(15公斤)、钧(30公斤)、石(120公斤)、鼓(480公斤)。《孔子》《淮南子》等古籍都有明确记载。金是周制,太公是周法,立方寸金的重量就是证明。春秋战国时期,秦、齐、赵、燕、梁、楚等国也采用重量制。但六国确定重量的方法不同(用黄金比例法和黄钟定秤法),所以一斤的重量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不一样的。
齐国是产金国。太公的制度是用黄金的比例来称量金,但齐国的尺子一直很小,所以其金重较轻。春秋时期齐国器物尤伯钧现存青铜权重198.4克,视为一斤权,尤伯钧是主要创造者(《图集》104页)。对应尺子的长度应该是21.8cm弱(黄金比重乘以尺子长度的立方)。据推算,周尺较短的那把,就是吴大淆所说的“黄忠律尺子”,吴考查确定其九寸尺长为一尺,即其长度超过21.8厘米。按此计算,其重量与天子相差甚远,可能源于此尺与黄金比例法(产量差距不大)。
前面说过,楚国的尺子比中原的铜尺短。寿县出土22.5厘米、22.7厘米长的尺子。以22.7厘米计算,立方寸金的重量,即一斤的重量为225.75克,江陵出土的春秋中期楚国第三枚铜环重3.5克,第四枚铜环重7.1克,分别乘以六铢和十二铢(半两),每斤为224至227.2克(图集,104页)。江宁出土的战国时期楚国铜环也有六枚,分别重3.8克、5.9克、12.6克、24.7克、16、5438+05.7克、223.3克,最小的为六铢,最大的为一斤。铜环的重量大致等于楚尺子根据黄金比重法计算出的斤重。
后来到了战国时期,楚国的重量增加到每斤250到251克。长沙出土的现存楚国木秤、铜环重(一、二、三、六、十二铢、一、二、四两,共九件半斤)显示,半斤重125克,相当于每斤250克(图集106页);江陵出土的铜环砝码半斤重量也是125g(图集)108页),安徽寿县出土的木秤和铜环砝码重量是125.5g(同上);常德出土的铜环重量为31.2g,每斤249.6g(图集109)。差不多一斤就是250克。这个250g是古代一个黄钟所持有的1200粒黑小米(实测为7.8g)的重量,是递进式积累的结果(半重7.8g,乘以2,再乘以16,就是一斤的重量),可以称为黄钟恒量平衡法。楚力从220克到250克的变化,是这个产金国从黄金比例法向接近中原诸国重量的黄钟定衡法转变的标志。这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符合便利商品交换的客观要求。
北方燕国一斤也大致接近黄忠恒重法得出的250克。这里连黄金都是用两铢(没有镝)来衡量的。河北易县出土的燕下渡战国墓金饰八件,背面均有雕刻。八件平均值为每铢0.647克,每对15.52克,每斤248.4克。这是研究燕国制度的重要材料。
秦国统一六国之前发生了什么?阿房宫遗址出土了一件高奴河铜像。高女在陕西延川县。铭文为石(120斤)全,秦关手工业所制。总重量30750克,平均每斤256.3克,大于楚国早期的斤,接近楚国晚期的称量方法。秦小尺23.1 cm,其斤与黄金比例法无关,与黄钟的恒衡法挂钩。因为很难权衡(尤其是动力),所以和标准有些出入。
卧石同泉在别处还能找到。中国历史博物馆的司马贺《史通全》重30973克,每斤258.38+0克。从铭文的字体和内容分析,此权属于三晋兵器(图集,105页)。250多克也体现了三金的重量。
据:以石的原始重量来说,战国末期齐国已称“斗石登高”,商鞅变法后,秦也以石为称容,官阶以石为准。石头在未来有两种含义,所以在使用材料的时候一定要区分。
“于”是另一个重要的计量单位。“于”和“余”是两个不同的词,两种不同的计算单位。以前常被当成一回事,其实是错的。
发现于西周,金以下的小重量单位命名为“一”(半两)。比如金文上,有30、50、100、20、300。最早是用来称铜的,最早铸造的硬币——无铜壳,是用铜来计量的。关于一袋之重,说法不一:一是每袋重11铢和13/25铢(《说文》和《李周志今》松散引自古史),二是12铢,即“一袋之重为半两”(《说文解字注》)二是二十二两为三两,各重6.6两(《夏侯阳纪》)。似乎有大、小两种制度,或者如某些人(王)所认为的,前者是西土的制度(周制),后者是东土的制度(商制、工整制)。我这里说的是指小的二分之一重量。
符咒的写法和符咒很不一样。根据左氏壶铭文“十九符四符二十九口”,可见符确实是比符大一级的重量单位,与金相同。到了战国时期,晋与晋的分量逐渐接近。比如楚国黄金的称重货币——应城、陈城,每一整版的重量从220克到260-270克不等,最重的也有280克,简直就是黄金称重中金的别称。一大块黄金包括65438。如果按15g计算,一个小方块重两铢,24铢;以16正方形为标准形状,一个正方形重32平方米,和一公斤的克数差不多。
近年来,《易》和《韵》被证明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个重要的平衡体系。易和金是一个级别的,而易是一个小的计量单位。平安丁俊题词:“五益六墨半墨四墨”(上海博物馆藏)可以证明下面有若干墨。陕西出土秦易金饼重253.7克,即一壶重252.8克,与一斤基本相当,与一壶相同(咸阳出土八只整版陈壶平均重248.375克)。正是由于战国时期的磅与磅的重量相近,先秦诸子的书有时称磅与磅,有时称磅与磅。当然,易也用于特定场合称金。
以易为单位称金的有周、秦、宋、齐、汉、魏、赵、燕、岳。其实楚也是用易来算金的,不只是金和齐。《韩非子》中记载的“景(楚)王以炼丹(金)留晋,以疏通经脉,归其兄在秦”(《论林》)的故事,是楚以金带钱的历史依据。更有力的物证是1954年在长沙市郊出土的一套重分别为0.69克、1.3克、1.9克、3.9克、8克、15.5克、30.3克、66544的钧一铜环。第九环右刻“易军”二字,意为易军同易军,易军指水准值。第十圈的重量是251.3g..此物可视为楚国的标准尺度。其体重与楚、陈平均体重相近。艾劲铸整版重量不准确,造型不规范,零星使用。所以需要对实际的收支进行重新切割和权衡,这就导致了秤的出现。
易一般已知包括24两,261.3克,平均24,每两为10。47克。而楚的尺度和易以下的权重,与此不成正比。为什么?原来“二制”的“二制”在秦国起作用,而“二制”的“二制”在楚国起作用,“二制”以下的权利都与“三制”有关。
它有多重?秤的第六重是15.5克..吴大成认为两秤相当于两秤。一个半秤大概是7.8克(250克除以16,再除以2,等于7.8克),两个秤是15.625克,接近秤的环重。楚国也使用当地货币“千千当运”(意为“一次付清的一大笔钱”,属于布币,发现于楚国东部领土)。可见,楚国用云作为铜的单位重量尺度并不陌生,易以下用云也并不突兀。那么,你能以货币的名义来衡量焊料的重量吗?我不能。舒原是铸造布钱所用铜材的计算单位。据命理学家实测,春秋中期的一枚空首币(一坨)重约30克(无扇塞),楚国的一枚“当匡钱”重31克以上至33克。30到30多克其实不是铜的重量。我们推断,一桶是指每枚布币中的实际含铜量,布币的总重量,包括铜、锡、铝,一定比一桶重,重量不等(如果用铜量不变,杂质含量会减少,总重量会减少,但铜的颜色会有所改善)。后来,布倩继续减肥,甚至瘦到11、2克。这时,即使就总重量而言,它的重量也不能再代表一磅的重量了。一桶的重量应该是直接根据楚秤第六环重量的重量-15.5g..秤的每个环重实际上代表了与镱相关的各种测量单位的重量。
戒指的重量号码是1 23455 6789 10。
重量(克)0.69 1.3 1.9 3.9 8 1.5 30.3 61.6 1.24 251.3
计量单位名称:1铢、2铢、3铢、6铢、2铢、4铢、8铢。
(4分钟)
在这里,半重是一磅,十二铢,一磅是两磅,一磅是两磅,两磅是两磅,四磅是四磅,八磅是八磅,一磅是十六磅,也就是十六磅。并不是十二粒或十粒才算一个易。
上海平青铜鼎重1.970克,铭文“五益、六贴花、半贴花、四贴花”。讲解员说是每壶347.2克,和楚壶一壶的重量不一样。也许铭文指的是放入鼎内的铜材重量,而不是器皿的总重量,仍为250多克(含铜量占72.40%)。另一枚平安俊鼎在陕西武功县1979出土,鼎盖上刻有“十二年历练,二益六益”字样,边上有“十二年历练,九益”字样。盖子重787.3g,机身重2,842.5g,盖子重315.85g..两个壶,以及同一个壶的壶盖和壶身都是同一个壶,所以重量差应该没有那么多,这就让人更加确信重量不是壶的重量,而是壶的重量是冶炼厂“接受”的铜材的重量。
秦国一彝(252.8g)的重量和一斤很接近。但金是用来称量一般物品的,以十六两为金;易是用来称黄金的,二十四两为一易。因此,以250g为秤的重量是15.625g,与楚国略相等,而秦国易秤的重量是10.53g(255.8g除以24),小于楚国易秤或易秤。不妨说,秦的两斤秤是大两,他的两斤秤是小两。这就不难解释沈括怎么说现在的音阶是北宋古音阶的3.7倍了。(《孟茜笔谈》载沈括的话:“求秦汉以前的度量。.....秤,三斤就是今天的十三两。”比例为3.68: 1)原来沈括用10.53克的梁潇(当时应该是代代相传的)乘以16作为一个古代秤的重量——168.53克,而它今天使用的秤在熙宁时是625克,比例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