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逃跑可以击毙吗
犯人逃跑可以击毙。
犯人逃跑是可以击毙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看守人员和武警遇到人犯脱逃不听制止情形的,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开枪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以下情况下可以击毙歹徒:
1、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安全的;
2、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3、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4、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等。
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处理办法:
1、人民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审查起诉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未能依法办结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脱逃的。
3、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
4、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不能接受讯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商请公安机关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经审查,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经鉴定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2)有证据证明患有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或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正常,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提起公诉;
5、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综上所述,犯人逃跑可以击毙。犯人逃跑是可以击毙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看守人员和武警遇到人犯脱逃不听制止情形的,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开枪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枪射击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开枪射击时,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避免受到伤害。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开枪射击,并确认危险消除后,及时关闭枪支保险,恢复佩带枪支状态。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枪支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三)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以及实施上述犯罪后拒捕、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