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采取胁迫手段,强行与成年男子发生性关系,你怎么看?
王丽和张晶是闺中好友,他们的丈夫因为生意忙,很少回家。王丽和张晶就经常一起出去玩,有一次两人去酒吧的时候,认识了男青年刘俊。刘俊的年龄20岁出头,长得英俊潇洒。经过一段时间接触,三个人成为了生活中的朋友,张芯片对刘俊十分感兴趣,刘俊却压根没有往其他方面想。
有一次,三个人一起吃饭,刘俊被灌了很多酒,等他再次醒来时,发现张晶躺在自己的身边。经过询问,张芯片直接承认自己给刘俊的杯子里,倒了违禁药品。刘俊得知后,十分的生气,就拨打电话报了警。那么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法律上如何处罚呢?
首先,张晶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男性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强奸罪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所以男性受到女性的侵犯,不能认定为强奸罪。虽然张芯片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但是仍然属于犯罪,仍然要受到处罚,涉嫌下列两个罪名。
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不受性别的限制。强制,并不意味着受害人无法反抗。打个比方,某人在路上,故意触碰了陌生异性的身体,然后迅速地逃走。看似某人并没有限制女性的自由,但是其行为让人猝不及防,也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行为。
猥亵,简单点理解的话,就是接触他人身体的特殊部位。嫌疑人只要违背别人的意志,不管是强迫或者胁迫,还是采取其他手段,只要实施了猥亵行为,都涉嫌该罪名。故意伤害罪女性在实施侵犯的过程中,对男性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在大家印象中,性侵案的受害者通常是女性,不过近些年来社交媒体上曝出的一些性侵案件男性也成为受害者,此前就有人一位男生发帖称到清迈旅游去私人按摩店做按摩时被按摩师给“迷奸”。也有读者询问“女人强奸男人算犯罪吗?” “男的强奸男的判什么罪?”
违背男性意愿强行与男子发生关系构成什么罪?很多人或许还记得,司法考试很早就触及过过类似的话题:卷二第7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违背男性意愿强行与男子发生关系构成什么罪?
那么,问题来了:“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强奸,指的是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也称性侵犯。几乎在所有的现代文明国家,强奸都属于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从刑法对于强奸罪的规定来看,其犯罪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包括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并未将与男性强行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依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强奸”男性目前在我国尚不构成强奸罪。在司法实务中,许多男性遭到性侵的案例是以故意伤害罪等来处理的,有时也有猥亵罪,总体来说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也有学者认为,将男性纳入强奸罪的犯罪对象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强奸尸体不构成强奸罪,构成侮辱尸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