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改成什么局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后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而成的。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药监管局是干什么的
1、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
3、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5、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负责药品经营(零售)许可事项,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及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培训。
8、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9、组织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和危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10、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药监管局的历史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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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
《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