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不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战争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战争是怎样产生的,是不是从来就有的?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就引起了世界各国理论家的极大关注,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 探索,提出了各种各样的不同的观点。例如,自然主义战争论者认为,战争起源于人的生物本性和自然环境。因为人一生下来就具有好斗的本性,战争是人类固有的习性,是一种自然的、永恒的现象,只要有人,就会有战争,它是消灭不了的。宗教主义战争论者认为,战争是神的意志对人的“罪孽”的报应,战争的产生、进程和结局都由上帝来安排,人无能为力。种族主义战争论者认为,战争同生物界的生存竞争、优胜劣败的发展规律一样,人类也有优等民族和劣等民族之分。优劣民族之间的生存竞争引起了战争,优等民族消灭劣等民族是天经地义的。马尔萨斯主义战争论者认为,世界上的人口是按几何级数增长的,而生活资料则是按算术级数增长的,由于生活资料的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造成了人口过剩,因而产生了饥荒和战争,战争是调节人口发展的最重要的手段。地缘政治学战争论者认为,战争是由于地理环境,即争夺生存空间引起的等。这些观点,都属于唯心论的形而上学的战争观,是一种超阶级的观点,从根本上掩盖了阶级社会战争的实质和产生的根源,是为剥削阶级和反动统治阶级的战争政策服务的。

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引导我们把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因看成是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从而揭示了各种社会历史现象产生的内在原因,也为我们寻找战争起源提供了一把钥匙。马克思主义认为,战争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现象,从纵的方面看,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历史过程,而不是偶然出现的事物;从横的方面看,它和政治、经济等各种社会现象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毛泽东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对战争的起源进行了更加明确和深刻的表述,他指出:“战争——从有私有财产和有阶级以来就开始了的、用以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7)页)。这一论述,把战争的起源同私有财产和阶级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战争起源观从根本上划清了界限。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毛泽东关于战争起源的论述是完全正确的。其一,人类社会的最初阶段,确实经历了一个没有战争的时期。据有关资料记载,在早期的蒙昧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主要靠采集天然食物为生,当时的主要矛盾是人类和自然界的矛盾,为了对付自然灾害和凶猛野兽的侵袭,使人类生存和繁衍下去,人类最初以血亲关系组成了一个个部落。从部落内部看,没有对立的矛盾,人们用原始的工具***同劳动,***同消费,没有剩余产品,过着平等的原始***产主义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剥削和压迫,更谈不上阶级,不存在产生战争的物质基础。正如恩格斯指出的:“这里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部落和氏族分为不同的阶级也是不可能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军事文选》第246、247页)。从部落外部看,当时地广人稀,各个部落主要居住在气候温和、物产丰富的河套地区,加之各氏族集团距离很远,相互之间基本上没有什么交往,没有利害冲突,也就没有产生战争的条件。这就是说,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较长时期的蒙昧时代,是根本不存在战争的。这在理论上和事实上都是有据可查的。

其二,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战争出现了萌芽。人类经过漫长的蒙昧时代,生产力有了发展,其战胜自然的能力也相继提高,以打猎和采集天然食物为生的部落,逐渐学会了驯养动物,这就需要不断寻找新的草地,加之随着人口的增多和部落的分化,原来的居住地区不能满足其生活需要,为了扩大和寻找新的生存空间,部落产生了流动,增加了部落之间相互交往和冲突的机会。在原始社会,部落是人类最高利益和荣誉的象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部落之间产生了冲突,部落利益受到损害时,整个部落的所有人员都有义务奋力捍卫,这样就会出现部落和部落之间集体的暴力冲突。但这种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人类本能的扩大,是一种集体防卫的自我保存行为。后来,部落中驯养牲畜的那部分人逐渐从人群中分离出来,形成专门的职业或部落,使社会出现了第一次大分工;随着冶炼技术的提高,产生了青铜器,生产工具有了改善,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又出现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农业也分离出来。这样,使社会的专业化程度提高,人类通过自身的劳动可以生产出超过劳动力本身所需要的产品。这些剩余产品逐步被个人所占有,出现了私有财产,促始原始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私有财产对他们有了吸引力,另一方面对劳动力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正是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思想观念的变化,才使原始形态的暴力冲突有了新的内容:过去部落间冲突中的俘虏,要么变成本民族的平等成员,要么全部杀掉,而现在则开始将他们用于劳动,剥夺其剩余产品,出现了最初的奴隶现象;过去由于没有剩余产品,部落间的冲突,胜利的一方不可能从对方获得什么财富,而现在则能够从对方直接获得一定的财产。这样,原始部落的暴力冲突就变成了奴役战败者和占有他人劳动力及财富的冲突,可以说这就是战争的萌芽形态。因为它已经具备了战争的某些特征,但还不能称作是完整意义上的战争。因为这些冲突从目的上看,冲突可以获得财富和劳动力,有了奴役的性质,但在一定意义上还是一种偶然的不自觉的现象。就冲突的整体而言,还不是专门为了掠夺和奴役他人而进行的。从外在表现上看,这种冲突仍然是人类生产过程的一部分,而不是生产活动之外的独立行为。从组织形式上看,这种冲突仍然是部落全体成员的集体行为,没有专门从事战争的军队和武器。

其三,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形成了完整意义上的战争。到了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有了更大的发展,剩余产品不断增多,社会财富不断积累。这样,以生产力的提高为原动力,以交换和掠夺作为两支有力的杠杆,使氏族集团的私有制剧烈膨胀起来。私有制的膨胀意味着社会成员大面积的两极分化,部落和氏族首领成为奴隶主阶级,而大批的氏族成员和冲突中的战败者则转为受压迫剥削的奴隶阶级。奴隶主为了管理数量不断增多的奴隶,镇压奴隶的反抗,就需要组织起特别的镇压机构,于是,国家和军队就应运而生了,军队成为国家专政的主要支柱。与此同时,战争也就脱离了生产过程,军队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用以解决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或是统治阶级集团之间的矛盾,也就成为一种经常的专门职业了,从而在人类历史舞台上出现了真正涵义的阶级形态的战争。

总之,战争不是从人类之初就存在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私有财产的出现是战争得以产生的决定性因素,没有私有财产,战争只能永远停留在原始形态上,同时也应当看到,战争这一特殊的交往形式对于私有财产的积累、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忽视其中任何—面,都不能对战争的起源作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