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重庆公积金缴存比例是5%到12%。

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到12%,缴存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到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重庆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重庆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根据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来计算的,而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一般都是以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就是用职工上一年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要求单位和职工的必须一致,缴存比例范围是可以在5%—12%之间确定,最少不能低于5%。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

假设职工月平工资为5000元,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8%,这种情况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5000*8%*2=800元。

一般情况下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越高,缴存基数就会越高,那么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就会越高。当然每年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是会公布缴存基数上下限的,若是职工月平工资低于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那么就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的缴存基数下限来计算缴存额;若是职工月平工资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那么就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的缴存基数上限来计算缴存额。

综上所述,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3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故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