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常举八个科目
科举常举八个科目如下: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常举每年定期举行,考试科目一般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科,其中明经、进士两科为热门。
明经科主要考帖经,重在考查儒家经典的背诵记忆;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时务策,重在独立思考。进士科较难考,但一旦考中进士,就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因此人们称中进士为“登龙门”。
常科即每年举行的科举考试,相对常科,有皇亲临主持的考试称制科(?制举)?,另有兵部考试的武举。
秀才科须考方策略策五道,按文理通顺程度分为4?等录取。唐初时,秀才的地位提高,到唐太宗贞观年间,出现投考者不能及第而沾罪州长的事,于是这科至高宗时就废绝了。
一般说进士科每年录取几十名,明经科录取名额则十倍于进士科,所以唐社会上也流行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说法。
唐代的制科,名目繁多,其中著名的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运谋究运,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等。应试者,可以是得官者,也可以是登过常科者,也可以是黎民百姓。
科举制度影响: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从总体上来说,史学界对于唐代的科举制度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它为唐统治者招揽了人才,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动摇了门阀制度,扩大了统治基础,推动了文化的发展。
与封建社会其他所有选举制度相比 , 科举制度有其进步性和合理性。它造成了社会流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封建政治;科举的一整套严密的考试程式和制度,更被誉为是中华民族的杰出创造。
科举制使应考之人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这对于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广泛搜罗人才,有着无可辩驳的优点。以考试取士,权在国家,考取者无私恩,黜落者无怨恨,亦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政治的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