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官方网站
中国公安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是中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公布:
公安部公报(国内统一刊号CN-5403/D)刊登;在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公布;公安部发布的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方便公众知晓。公众可通过上述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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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推出15治安管理惠民利企措施:
一是对复工复产人员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和发放。
2.群众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到期或遗失,可就近到当地派出所换领或补领。
三是对办理跨省居民身份证的,经群众书面承诺,可免于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办理。
四、在疫情防控期内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天。
五、对于大量申领居住证的企事业单位,由公安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
六、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的居留时限连续计算。
七、对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公安户籍部门和派出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设备、电话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预约服务。
八、利用公安基础业务资源,协助企业核实员工信息,为疫情防控、人员隔离观察提供信息支持,为企业和员工安全复工提供准确指导。
九、推动重点企业落实“一企一警”和“一企一策”措施,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组织摸清企业困境,帮助解决复工问题。
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及周边,指导和督促落实内部安保措施,协调和加大周边巡逻力度,做到涉企警情快速处置和涉企案件快速查处,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环境。
十一、保安从业人员在疫情期间招聘保安员的,可以先招聘,同时,在30日内组织培训申领保安员证。
十二、实行保安员网上报名、网上考试和预约考试的,由公安机关向保安经营单位邮寄颁发保安员证书。
十三、引导安保企业加强对医院、金融机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的安保服务,积极为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服务。
十四、实行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备案、多证合一、一网通办,公章刻制业务单位网上承接,1个工作日完成刻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十五、有条件的地方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行业审批和备案上网,提高审批和备案效率,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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