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蔡骏和他近期的小说
作者:孟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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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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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第一部,关于惊悚部分描写,设计得非常引人入胜,但是读到后来,简直感觉是在看悬疑版的《小时代》,蔡骏套着悬疑的皮,写了一个狗血的爱情故事。
十三岁的乡下少年秋收,来到城里的第一夜,亲眼目睹母亲被人杀死,他说他看见了恶鬼,却形容不出恶鬼的长相——当看到真凶被揭露的时候,会觉得少年形容的恶鬼也太扯了。
少年被警察带回家,遇到了同样丧失母亲的少女小麦,城里女孩看不起这个乡下少年,但丧失母亲的***同痛苦,拉近了他们的距离,又因为同样热爱足球,他们有了***同话题,接着,他们一同反抗那个象征着粗暴严厉的父亲,后来,少年离开了。——虽然当真相揭开之后,少年的离开也同样显得狗血。
十八岁那年,少年和少女再次相遇,他们相爱了,又分开了,失去少年秋收的痛苦,让少女小麦失去了记忆,她忘记了许多事情。
十年之后,小麦与高富帅男友盛赞要订婚了,但就在这时,一条紫色的丝巾,让小麦逐渐恢复了记忆。
她想起了自己曾经爱过的少年,想起了丢失的回忆,想起被谋杀的似水年华,无法忘记曾经刻骨铭心的恋爱,不顾一切想要找到秋收,和他在一起。
而秋收,却阴差阳错地误以为小麦曾经试图杀死自己。
那个地下室里,将秋收关起来差点害死他的人,是小麦的闺蜜钱灵。
钱灵、慕容老师、以及秋收的母亲,这三个美丽的女人,都在命运的安排下,偶然遇到了盛赞、以及秋收***同的父亲,盛总,三个女人都被他迷住了。
这个巧合,也不能说不狗血。
更狗血的是,三人的死因。
秋收的母亲向盛总逼婚,盛总 害怕暴露一切失去现有的利益,谋杀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可是,他明明可以和情妇分析利弊的,他没有,选择了直接谋杀,那一年他杀死秋收的母亲,却不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就在窗户后看着这一切。
如果说这一桩谋杀命案还能勉为其难,那么后面,盛太太谋杀钱灵和慕容老师则经不起推敲。
盛太太爱着盛总,她只希望和丈夫、儿子一家三口好好生活,害怕丈夫离开自己,为此,她杀死了另外两个女人,可这个聪明优雅的女人,应该足够了解自己的丈夫——他离不开自己父亲带给他的利益,为此他甚至能够杀死他最爱的情妇,他又怎么可能为了肉欲,为了另外两个女人和自己离婚呢?不过是一时的情欲罢了。
她应该清楚地知道,杀死那两个美丽的情妇,也不能改变自己丈夫风流本色,所以她的杀人毫无意义。
像这样的狗血巧合,故事里还有很多。
比如,秋收遇到了那个叫李罡的少年,他竟然身形酷似秋收,偶然来到秋收家乡,偶然和秋收在同一个地方准备自杀。
更不用说李罡自杀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出生贫困的大学生,工作受挫,觉得大城市生存困难,于是自杀了,这得是多脆弱?贫困乡村的少年,自幼受尽贫穷的折磨,怎会如此不堪一击,这完全就是作者为了给秋收“假装法律上的死亡,但又必须在这之后能够生活”打的补丁,而更加离谱的是,偌大一个中国,秋收在东莞打工,还遇到了李罡的妹妹……
全书最大的BUG是“魔女区”这个淘宝店铺,竟然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因为店主是秋收,所以女主角买到了自己的一切回忆,但是,即便秋收知道小麦的过去,他又如何弄到小麦的语文课本?他如何让钱灵买到过去的一切?钱灵警告小麦绝不能再去魔女区,读完全书,这句话并不合理,最多就是沉溺于这个网店疯狂购物罢了,并不恐怖……
小麦和秋收在相逢之后,数次见面,那么多的误会,却从来无人主动提起,大概故事里的人都不喜欢说话吧,最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一夜缠绵,两次,秋收都起身离开,小麦竟然毫无察觉,且不说她爱秋收爱得深沉,就是普通人,如果没吃安眠药,枕边人起身离开竟然一点都不知情?
然而,蔡骏的高超之处在于,这么一个狗血的故事,被他讲得丝丝入扣,而且用了时空混淆的手法讲述,文字干净简练,故事里用到大量怀旧的歌词、101次求婚的梗,都恰到好处地为故事增色。
“我们生下来,是为了什么?”
“活着,然后死去。”
男女主的对话,扣题,也符合故事里描写的那些底层人物的命运,乡下小镇青年,与城市里美丽女白领,他们之间有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如同小麦无数次噩梦里的那道鸿沟,她跨不过去,一旦试图跨越,结果也是粉身碎骨,她跨过两次,都失败了。
幸好,最后一次,她成功了。
其实,这就是一个自卑的穷困少年,觉得配不上白富美的故事,男主的复仇,女主的失忆,这一切都矫情得如同一个狗血的郭小四书里的繁华上海:那些交织着奢侈品与虚荣的上流社会,与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底层人民,再添上一些现实的苦痛,于是,熬成了一锅集悬疑、惊悚、推理、狗血、复仇为一体的爱情伦理小说。
总而言之,故事套路很简单,内核也并不动人,动人的是蔡骏驾驭文字的功底,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