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年再婚,婚产有一房产,继母要求父亲立字据,如果她先死要把父亲的房子分一半给她女儿。请问有效吗

1、“婚产有一房产”:先请明确一下,这房产是再婚前你父亲和你母亲***同购置的房子,还是再婚后你父亲和你继母***同购置的?这很关键,涉及到你父亲的“字据”是否有效、是全部有效还是部分有效的问题。

2、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购置的:这房子应是你父母的夫妻***同财产,如果是你母亲先去世(假设,只为分析问题,不要介意,因为你介绍不明)、没有遗嘱的话,这房子目前就是你父亲和你们***同所有的,你父亲无权一人决定给谁,那“字据”可能无效、或者是部分有效,房产中只有属于你父亲的部分(一半+你父亲与你们***同继承另一半的份额)可以按“字据”处理。

3、如果你父母是离婚:在离婚协议或是法院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确定这房子归你父亲的:你父亲有权处分,字据有效,你继母先去世时,你父亲应当分一半给她女儿,但这是赠与,在过户前否反悔由你父亲到时决定。

4、如果房子是在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个人购买的:这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处理办法同3。

5、如果房子是你父亲和继母再婚后所购:房子中只有一半属于你父亲,应按字据给你继母的女儿 一半的一半,即1/4。另外的1/4由仍然归你父亲所有。但同样,到时过户前你父亲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