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小偷称之为有三只手,以及它的称法的来历?
北宋天圣年间,东京黑道上有个赫赫有名的神偷。按照江湖规矩,不兴打听真实姓名,不准寻根问底,他的真名实姓至今是个谜。当时的小偷,都是把一枚铜钱,磨得锐利无比,用以割人腰包,俗称“跑明钱的”。
此公独特,不用任何工具,只要擦身而过便手到擒来。有次他为同行献技,双手高举,一挨身就把银子掏出来了,好像身上还长着一只手。众人五体投地,敬送绰号“三只手”。
然而,盗亦有道。“三只手”给自己的门徒规定了“三不偷”:不偷忠臣义士;不偷贫寒人家;不偷良家妇女。偶尔偷钱,必定加倍奉还。门徒必遵“三不偷”的“祖训”,否则被视为不孝子孙,逐出“山门”。
一次,“三只手”的门徒错偷了大忠臣范仲淹的银子,事后不仅加倍奉还,还在银子里夹上一张纸条:“不知是范忠臣的银子,今加倍奉还,望乞恕罪。”落款:“三只手”。
范仲淹想到朝廷昏庸,官场黑暗,达官贵人,明抢暗夺,竟还不如一个小偷!
扩展资料:
古代小偷的名目很多,掀开屋顶的砖瓦,弄个窟窿,顺着绳索下去的小偷叫“开天窗”;掘壁穿穴的小偷叫“开窑口”,也称“开桃源”,他们钻入墙穴偷取财物;专门盗墓的小偷名叫“掘冢”、“椎埋”;撬门行窃的小偷叫“排塞赃”。
其中天未亮时活动的叫“踏早青”,大白天动手的叫“白日闯”、“白日鬼”,黄昏时出人不意行窃的叫“跑灯花”;专门趁着主人锁门外出、撬锁入户偷盗的小偷,名叫“吃恰子”,“恰子”就是锁,这类小偷凭借的是自配的“万能钥匙”。
史书上说,北宋时,东京汴梁城里有一个人到酒楼坐饮,在酒桌下捡到一串钥匙,有几十把,这个人捡到钥匙,不知何用,顺手就装在自己的佩囊里。深夜,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几个年轻人非要请他喝酒,还要拜他为师。
原来,这几个年轻人偷了他的佩囊,以为他是个“吃恰子”的惯偷,经他反复解释,此事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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