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俱乐部的管理制度

舞蹈房是进行舞蹈教学和舞蹈节目排练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

环境和氛围,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舞蹈房管理员责任制,负责检查、督促舞蹈房的卫生、安全等工作,放假离校前到系办公室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离院。否则,出现问题由管理员承担责任。

二、不准带私人学生来舞蹈房上课。

三、进入舞蹈房时,应首先检查把杆及其它设备、窗户等有否损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系里报告,系部检查后,将损坏情况记入管理档案,并追查责任。否则,因未检查而出现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四、非正常上课或者非经特别批准的舞蹈排练学生不能擅自使用舞蹈房,如确需练功,应向系负责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进入舞蹈房时必须与管理员办理好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训练。

五、自觉保持舞蹈房卫生,不准做与练习舞蹈无关的事。

六、不准在舞蹈房内抽烟、吃零食。

七、不准穿舞蹈鞋以外的鞋子进入舞蹈房。

八、任课教师在舞蹈房完成教学任务后,应督促学生关闭练功房电源及门窗。

九、凡在舞蹈房内上课的同学,都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