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巫:为什么是女人

它有一个吸引人的主题,但如果你想找一本“系统的”、“深刻的”,或者“有趣的”,关于欧洲巫术历史的书,绝对不会是它。作者大概也清楚自己只是在这个已有许多研究的主题里掺和了一把而已,并无多少创见。而且,它有几个严重的过错:第一,反女权并回避一些重要问题;第二,翻译差,读起来让人头痛;第三,它诋毁了一部杰作:阿瑟米勒的剧本《萨勒姆的女巫》。

所谓欧洲猎巫运动,即在欧洲的中古时期,以国家和宗教的名义,合法地审判和杀害所谓“巫师”的运动,一般认为以教皇诺森八世在1484年发布的谕令为标志,这条谕令中说:“最近,我们听到一些令人难过的传闻,在上日耳曼的某些地区,以及美因兹、科隆、特里夫斯、萨尔兹堡、不来梅等省、市、乡、镇,许许多多的男女,忘了自己的救赎,偏离天主的信仰,与睡梦中的异性交媾,诅咒罚誓,施展魔法,妖言惑众,胡作非为。他们使女人不能生育,使小动物夭折,使农作不生,使果树枯死……”谕令要求地方当局配合宗教裁判官猎捕巫师的行动。

1487年,该谕令的接受者,两名宗教裁判官出版了《女巫之锤》,一本供裁判官使用的女巫捕猎指南,其中列举了种种女巫的罪状和鉴别方法。此书由教皇亲自作序,流传极广,号称是当时除《圣经》外最畅销的书籍。

从此前开始,到17世纪,许多无辜者因“巫师”之罪而被诬告、逮捕、施刑和处决。女权主义者认为这是一场以猎巫为名的性别屠杀,前后***有900万名妇女被作为巫婆烧死。

无疑这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惨史,性别迫害的典型证据,女权主义研究这段历史并以此伸张她关于男权历史的批判。然而《与巫为邻》的作者在几个方面对女权主义的观点进行了正面或侧面的否定,包括:缩减受害女性的数量;否认猎巫运动的性别特征;否认国家和宗教对猎巫的主导。

他说女权主义在数量上夸张了200倍,受害者远没那么多,而且男性比例也不像她们认为的那么低。“从1450到1750年间,可能发生过10万次审判,执行过4-5万次死刑,其中有20%—25%的死者是男性。”

但他也承认总归大部分受害者是妇女。其中许多是穷老妇人,她们蹒跚在村社的路上,向偶遇的邻居苦苦乞讨一块面包。至今根深蒂固的巫婆造型:瘦小干枯、皱纹深陷、长鼻子尖下巴、驼背,以及黑大衣和尖帽,不过是那年代她们最普通的形象和装束。这些孤独衰弱的女人,毫无地位,没有用处,招人厌弃,让邻人们心烦意乱,甚至恼火,而且可以随意欺凌。上好的受害者。

另外一些女人是有能力的,她们年长,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特别是掌握一些民间治疗方法,在缺乏医疗的乡间常能提供帮助。但这是危险的:她们的治疗可能会被怀疑是巫术,治疗失败更可能招致指责。一个这样的女人苦恼地说:“如果你教人治病,人们就会把你看成女巫。”

但为什么是女人?《与巫为邻》说:“在一个所有的矛盾都被极度严酷而痛苦的社会和经济压力放大的时期,性别的矛盾显然也会如此。”“性别就是两个极端……这是一个强大的‘思维定式’,束缚了经验观察……结果便是一个不幸的对女人的害怕和敌意,她们的热情被看作是对丈夫和社会的一个严重威胁。理性思维的缺陷被想当然地认为让女人不能控制她们本性中低劣的部分,而她们神秘的周期则被看作是她们被子宫控制的证据。夏娃要对原罪负责,女人对男人的诱惑导致了堕落和死亡;女人的反复无常和自恋让她们成为魔鬼的天然盟友。

还有一些其他因素:

——公***价值观的影响:“当教会和国家联合起来推行等级制的价值观时,上至在全社会提高世俗同志者的权力,下至在一个家庭里提升父亲的地位,此时巫师这个大多由女性组成的群体也就被提出来成为了理想中的靶子。”

——性魅力的丧失:“那些有小孩子或是超过50岁的女人会发现自己对男人没有任何吸引力……可以保护他们的人就更少了,潜在的迫害者可以更肆无忌惮地表露他们的怀疑。”

——专业(男)医生的利益驱动:“随着有认证的医疗工作者的增加,他们将急于对付自己的敌人。”

——妇女的生活方式:她们更经常进入别人的家庭,接触到婴孩,因此更可能被指控。

归结到一点,就是,被边缘化的弱者总是会被当作替罪羊而遭到迫害,在这方面麻风病人、同性恋、犹太人和女人同命。

为什么是巫术?对巫术的信仰从来都存在,基督教的统治并没有能将之消除,相反还助长了巫术信仰,因为基督教相信魔鬼存在,它总在诱惑人的堕落,行使反社会的诡计,其实魔鬼与上帝是一体两面。而且,基督教相信神迹,相信圣水圣餐有特殊功力,还举行各种仪式倡扬它们,这些把戏其实很和巫术相通。《与巫为邻》说:“他们的观点是过分强调上帝所拥有的神圣力量,随之而来的是将巫师描绘为沉缅于他们自认为所拥有力量的人。”

于是,人们相信是魔鬼制造了一切灾难,它在路上游荡,诱惑软弱和怨毒的人,给他们特殊的能力,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隶,也就是巫师。

只要和魔鬼订约,即使什么都没做,也是犯罪的,因为这表示灵魂背叛了上帝,堕落。在被魔鬼俘虏的过程中,许多受审的女人都供述说,她们遭到了强奸,魔鬼的阳具巨大冰冷狰狞。这是非常重要的情节,但在《与巫为邻》里并不受重视。为什么这些女人们,以及她们的审判者们,会有这样的性幻想?这肯定和对堕落程度的认识有关:女人的性堕落,比男人常见的堕落——酗酒、暴力、赌博要严重得多,而且与魔鬼性交,表示女人的身体和性不再遵从宗教、社区规范和男人的管理。

其实这些女人是得到了自由,她们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在这个阴茎的巨大象征的帮助下,她们获得了奇异的超能力。

她们去参加夜间的飞行集会,群交狂欢。《与巫为邻》指出说对这种集会的描述其实是对乡村集体活动的拙劣翻版,但集会对当事人来说并不是快乐的:她们遭受到魔鬼的恐吓,它给的食物都只是些臭肉。其实这很可能是“堕落的罪恶感”在影响她们的供述。

当然,这些情节其实全是在审判中瞎编的,只是每个受审者都编得大同小异——在逼问和酷刑下,她们心理崩溃,只求速死,让她们说什么就说什么,甚至会表现得很自觉主动。这些供述其实是是受审者和审判者一起在召唤和重现关于魔鬼与巫术的集体想象,其中有宗教灌输和民间传说的成分,以及各种压抑下狂想的反射,是一种时代病历。

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些巫师确实和常人不同,她们是一些未被基督教消灭的异教徒,夜间聚会是一种另类宗教活动。不过《与巫为邻》坚持它的观点:所有关于巫师活动的描述,都实际从未发生过。

为什么一个女人会被指控为巫师?原因很残酷也很荒谬:因为她的邻居不喜欢她。邻居之间总有冲突,相互诅咒,然后倒霉事儿真的发生了,自然归罪于她。这类指责是无法辩解的,因为它建立在当时人的世界观之上,他们还不像今天的我们一样能“科学地”分辨事情的因果关系。指责越积越多,流言繁殖,经过漫长的时间,十年二十年之后,一个女人会成为公认的巫师,到正式遭受控告的时候,简直已经是“证据确凿”了。

阶级因素并不明显,虽然原告往往比被告富一点点,但总的来说他们都是穷人。《与巫为邻》特别强调:很多案件是女人们在相互指控,这是它消解女权主义观点的重点之一。它对女权主义对此可能有的一千条解释不感兴趣,在后者认为,女人难为女人只是表面现象。而且,《与巫为邻》也承认,要形成正式的控告,必须通过掌握社区权力的男人。

社区的自治机构肯定是被男人把持的,审判者也全是男人。在这个层面上,起作用的不仅是本能的性别敌意,还有利益:若判决有罪,社区可以得到大笔罚金,参与审判者都有收益,甚至酒馆都会因此多赚钱。于是审判就成了:一个孤立无援的女人,对一群有权的,乐于判她有罪的男人。

尽管它也提出教会和国家在背后的作用,但同时却坚持声称,迫害往往发生在最基层,地方法官粗鲁愚昧,高层的神父和法官们就“智慧和公正”得多。它还把猎巫运动的最终消失归因于法治的完善。

是,法治后来完善了,神权衰退了,科技和医疗进步了,生活水平缓慢提高,欧洲终于熬出了所谓黑暗时代,猎巫成了历史。今天我们可以把巫师故事当作传说和戏剧来欣赏琢磨,借它探讨我们的潜意识,借它作为当代游戏的灵感,而女权主义者开始骄傲地自称巫婆和疯女人。但猎巫的历史本身仍不是好玩的,关于它的那个问题至今还可以问:为什么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