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客观题多少合格

法考客观题总分为300分,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一、法考客观题的放宽分数线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客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

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二、法考主观题合格分数线

法考主观题总分为180分,法考主观题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

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法考的测试科目和放宽条件问题:

1、测试科目

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分别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主要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放宽条件问题

《法考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