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多益称网易胜诉为中国游戏史上最黑暗一天?
我不是网游玩家,因此对于老徐和网易的陈年旧事仅仅是略知一二。但是可以简单的说没有老徐就没有《梦幻西游》。法理不等于人情。对于国内大多数公司而言,游戏的知识产权都是归属与公司所有的,而不属于策划人。因此网易从知识产权角度胜诉多益是合理合法的。在游戏历史上也应该是一件非常正面的事情。这个市场需要规范。“游戏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文章中完全把这个故事讲述成了大公司欺压弱小欺压博人怜悯的样子,以道德绑架的方式企图赢回声誉。但是多益本身就是一个山寨工厂,而不是一个白莲花,有什么资格从道德角度控诉对方?关于多益的山寨。从经手的数个项目来看,完全原创的项目为零个,ZERO,0。这些套路通常都是模仿别人的玩法,然后挖空心思把洗装备、洗宠物、英雄合成、碎片收集等等坑钱的系统加进去。不过需要明确的是,这种行为不算抄袭,因为玩法雷同是无法在法律意义上作为侵犯知识产权成立的。但就拿最近展出的《第十域》这款游戏来说,里面的游戏角色无一不是从各大游戏以及影视作品中修修改改而来,虽然或许不至于侵权,但是做法真的有些令人不齿。更别说这个游戏的游戏系统约等于LOL+风暴英雄。
关于多益山寨网易。这不仅仅是梦幻和神武的事情,在吃瓜群众看不见的地方还有更多。比如在《梦幻西游手游》火了之后,《手游神武》点名模仿《梦幻手游》的一些游戏设置,毫不遮掩的点名模仿。此外多益某在研游戏和网易某不知名上架游戏有80%的相似度,甚至让我认为两家公司内部有所通信。狗咬狗。既然提到《手游神武》,那必须得说这个游戏是先于《梦幻西游手游》的。而且这两个游戏的相似度之高,令人咋舌。难道不能说网易抄袭多益么?然而在法理上就是不能。当时网易的手游梦幻一出,大家一看到游戏画面,内心OS就是“卧槽”以及无尽的“やばい”。
结论:一个没有操守和情怀的公司,以泼妇骂街的形式,试图为自己确实的违法行为做无力的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