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军的定义和组成部分是怎样的以及中国野战军的发展过程是怎样的?
野战军指在全国或战略区范围执行机动作战任务的部队、亦称“野战部队”。
一般担负歼敌重兵集团的主要作战任务,是作战的骨干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时期部队的最高一级建制单位,担负战略、战役作战任务。解放战争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各战略区组建了野战军,后逐步统编为西北、华东、东北、中原和华北等野战军。
1949年初,为了向全国进军,又将西北、中原、华东和东北野战军分别改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各野战军直属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辖若干兵团和特种兵部队。新中国成立后,野战军番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