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了一份外卖,发现鱼香肉丝用的是鸡肉。我应该抱怨他吗?

这个问题的意外发现,引起了这么多的讨论,下面我们一起来回答一下:

点了一份外卖,发现鱼香肉丝用的是鸡肉。我应该抱怨他吗?

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似乎分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鱼香肉丝作为川菜十大名菜之一,默认是猪肉做的,当然可以投诉。

(2)鱼香肉丝没有明文规定必须用什么肉,所以只要是肉,做熟了,老婆饼里就没有老婆。为什么不起诉他?

从这两种观点的大致描述可以看出,争论的出发点,或者说衡量的标准,并不相同。其实连诉求都不一致,“申诉”不等同于“起诉”或“诉至法律”。

下面就像有些朋友说的,说说“投诉”和“你告他”的简单区别。

“投诉”是指食客对外卖不满意,所以向平台和店家提出要求。

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或获得赔偿而做出反应。“起诉”是食客向法院发起对平台或店铺的诉讼。

法律上诉

平台或店铺除了表达自己更正式、更严重的不满外,还可能要面临更直接的赔偿责任,甚至可能要负刑事责任。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而且因为题目描述的内容并不是那么特别严肃的题目,所以为了更好的理解,还是直接简单的解释一下吧。

首先,我们的观点是,这种事情可以投诉,讲究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因为“投诉”不是法律上的诉求,而是食客对饭菜不满意,所以我们可以投诉(是否“应该”更多的是主观上看个人想法,没什么好讨论的)。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鱼香肉丝的主料必须是猪肉,但有些问题还没有严重到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一般以广为认同的、传统的、约定俗成的观点作为评判标准,而“投诉”这种操作本身并不是合法的诉求,所以这不是合法的诉求。我们使用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投诉处理方式,难道不合理吗?

有些朋友可能会有一些“原谅别人”“最近猪肉这么贵可以理解”之类的解释,但这可以说是人之常情而非情理。如果在讨论一个问题的时候,人情和道理交织在一起,怎么讨论就不清楚了,必然会有没完没了的争论。

如果我们硬要说鸡肉做的鱼香肉丝是“鱼香有肉,很有道理”和“鱼香肉丝不是鱼香肉丝,不能抱怨什么肉”,那就真的和搞笑小品里说的一样了。“鱼翅炒饭”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叫鱼翅的厨师炒的饭”,这个“鱼翅”甚至可以用谐音来糊弄。同样,“蒜泥白肉”也可以用便宜的白巴沙鱼肉和鸡胸肉代替,用蒜泥和白肉,甚至不用酱油等调料。

但这变成了文字游戏,对商家和消费者都没有积极意义。

。消费者觉得被骗了,商家失去了信誉。

除非餐饮业是专门做游客生意的,否则食客只会被忽悠一次。

人家下次再也不会来了,口耳相传,有害无益,可能只有一点点利润。

所以综合来看这个问题,如果食客发起投诉,对于想继续长久经营的店家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