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寻鸭启事,应该以盗窃者主观认知为主?

7月3日,知名女演员王珞丹,在自己微博上发布了?寻鸭启事?:寻找自己心爱的宠物吉吉,并且公布了拎走鸭子的女子的监控照片。这件事件马上冲上了热搜榜。后来宠物鸭子虽然被找到,但已经被宰杀。

3日下午,当地派出所就此事回应称,如果当事人亲自前去做笔录,只要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不管价值多少都能立案。王珞丹的鸭子是柯尔鸭,动辄便是要上万块。因为如果按一只柯尔鸭7000元计算的话,那么那名妇女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对于偷鸭的妇女来说,谁有会花几千块钱买一只鸭子,这早已超出了其本身的认知范围。仅仅因为偷来路边一只大肥鸭,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便要面对如此重的刑法是否太过残忍!这算不算盗窃事件?又该如何对这位妇女的行为进行处罚,引起了广大网友不小的争议?

有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未经他人允许,随意将他人的宠物拎走并致其死亡的行为涉嫌盗窃,但抓走宠物鸭的人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根据宠物鸭的价值,结合具体案情来具体判断。我国刑法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既考察客观行为,也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意识,只有当主客观一致时才构成犯罪。虽然相信阿姨在偷鸭子时并没有意识到其价格不菲,因为阿姨认知有限的原因。此次的事件上升不到刑法,构不成盗窃罪。但无论如何也阿姨应该为此表达相应的歉意。

网友戏称或许这是阿姨吃过的最贵的一顿饭了,一万多的鸭子是否比普通的肉鸭味道更好呢?

不凯觑,不伤害,不食用别人的宠物是人对这个社会该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