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生物化石标本如何分级?
为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正确认定古生物化石的科学价值,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国家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试行)》和《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并于2012年1月公布。按照在生物进化和生物分类上的重要程度,将古生物化石划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
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数量稀少的下列古生物化石,应列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已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属种的模式标本;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古脊椎动物实体化石;大型的或者集中分布的高等植物化石、无脊椎动物化石,以及脊椎动物的蛋、足迹等遗迹化石;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
按照在生物门类起源与演化、生物分类、古环境演变研究中科学价值的重要程度,以及保存完整程度和稀少程度,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划分为一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三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具体可以参见古生物化石分级表(表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