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对官宦子弟有哪些限制
明万历八年(公元1580年),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第三子张懋修考中状元,同时考中进士的还有他的大儿子张敬修。消息传来,舆论哗然。原来,就在3年前,张居正的二儿子张嗣修已考中了榜眼。张居正有六子,有人为此作诗讽刺:“状元榜眼姓俱张,未必文星照楚邦。若是相公坚不去,六郎还做探花郎!”
在1300多年的科举历史中,官员子弟的应试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争论的焦点。在历史上,相当一部分官员子弟并非依靠真才实学,而是倚仗父辈的权势实现金榜题名,这实际上是对寒门子弟在政治权利上的另一种剥夺。
也因此,不少人有意识地将抑制官员子弟应试作为奖掖寒士、体现公平的一种手段。如唐代王起主持考试时,明确提出“科第之选,宜与寒士,凡为子弟,议不可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势门子弟交相酬酢,寒门俊造十弃六七”的状况。到了宋代,专门创立了“牒试”制度,规定官员子弟、亲戚、门客须专送别处考试。康熙时亦曾要求大臣子弟参加考试单独编字号,规定取中名额,以实现“大臣子弟既得选中,又不致妨孤寒之路”。
尽管如此,纵观科举史,官员徇私、子弟舞弊的现象从未断绝。甚至宋代“牒试”制度,在实际中也演变为对官员子弟的特殊照顾。
总之,古代科举制下,人们对于官员子弟应试的关注,实质上是对权力滥用的担忧。如今,公务员在录用、晋升上大多运用了考试这一方式,而另一方面,关于官员子弟“萝卜招考”、“内定应试”的新闻不绝于耳。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重视增强考试的公开、公正、透明,避免原本为促进阶层流动的这一制度设计演变为“拼爹”游戏,让那些出身寒门者拥有平等地站在考试这一起跑线上竞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