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穿刑的详细资料
行刑者砍一段大约三米长的木柱,仔细削尖它的一头并涂上猪油。木桩的另一端很粗,这是用来可靠的底基。受刑人的脚被人用绳子拖拉成“一”字型,衣服被剥去,然后木柱尖端被非常小心的锤进受刑人的肛门里,而且行刑人频繁地停下来以避免破坏内部器管。木柱的进入挤开了肠、结肠、胃、肝和肺,直到肩膀,然后行刑人通过小刀的帮助穿透背的上半部脊椎一侧的皮肤。受刑人就象“烤肉叉上的羊羔”被叉了起来--------只是他的心脏和肺还在工作。然后行刑人把他的腿在脚踝处绑在柱子上以防他在接下的过程中滑下来。接下去,木桩连同它上面的人被竖了起来,为了使得身体不至于摇晃,必需将它很小心地放置在稳固的石头或木头的支架中,在那里,它被支柱恰到好处地固定住。假如一切都以正确的方法进行的话,这种痛苦能延续数天之久,受刑人慢慢在极端痛苦中死去。
非洲、中美洲,甚至欧洲,在斯拉夫国家以及在查尔斯·甘治下的德国。《卡罗利纳法典》就规定可以对犯武子罪的母亲用刺穿刑。在俄国,该刑一直延续到伊丽莎白女皇统治时期,也就是说18世纪中期。而在波斯,特别是在土耳其,该刑一直延用到19世纪,1830年,土耳其甚至用刺穿刑进行集体屠杀。
在印度,《马奴法典》――一部印度古代社会的宗教及民事法典――规定木桩刑为七大极刑之首。亚述国的统治者更是以用木桩刑对付叛乱者和被征服者为荣。加斯东·玛斯帕罗曾经举过亚述国王亚苏那其拉布的例子,他写道:‘哦将尸体挂在柱子上,然后用木桩把其余人激起挑至柱子的顶端;对于剩下来的,我只好用木桩一个个穿好,放在柱子的周围。”
行刑的时候,犯人社腹朝下平躺在地上,双腿分开,由刽子手固定好,双臂用小尖桩固定在地上,或者反过来绑在背后。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要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用手将木桩插入,尽其所能往里插,然后再用锤子打。
此时,根据各国的法典或当时的情况,行刑过程有可能出现差别。有时,木桩插入五十到六十厘米之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事先打好的洞里。死亡的过程尤其漫长,犯人忍受着难以名状的痛苦折磨。这种行刑方法的关键就在于无需刽子手的介入,待木桩竖起来之后,犯人一点一点地向下沉,木桩仍然一点一点地继续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者胜腹穿出。一个犯人可能过上几天才会死去。在很多情况下,这一类的犯人往往要承受、天以上的折磨。
可以肯定的是,木桩从肚腹穿出的,比较起从胸部或嘴中穿出的,死亡过程要更长一些。
在很多刺穿刑的行刑过程中还要用木棉在身体各处敲打,灵巧的刽子手能让木桩从嘴中穿出。除了犯人自己的抵抗力以外,木桩本身也决定了死亡过程的长与短。
在某些刺穿刑中,插入肛门的木桩头是非常尖的。在这种情况下犯人会很快死去,因为在插入身体的过程中,尖头的木桩穿透了所有的器官,引起病损和大出血而导致迅速死亡。
俄国人,他们喜欢用尖头木桩对准心脏,但这不一定都能成功。
波斯人、缅甸人和逞罗人则不喜欢尖头桩,他们更喜欢削小的圆头极,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器官的破坏。圆头桩深入身体之后不会穿透也不会粉碎器官,只会导致器官挤作一堆,易位或偏离。死亡当然是在所难免,但持续的时间要长得多,通常要好几天,对于刑罚的杀一敬百来说,效果更好。
有的国家可谓别出心裁,他们喜欢用细铁棍插入犯人的身体。开始他们先用一根中空的竹子插入犯人的肛门,然后直接植入烧红的铁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