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弘扬法治精神,主题教案小班化

活动背景

搞好法制宣传活动,举办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加强法制教育,通过班会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唤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法学教育和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提高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认知能力。

行动模式

由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的形式进行。

活动需要

注重人人参与,注重活动顺序,联系实际。

活动过程

首先,主持人的开场白说明了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答: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时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当今社会将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的要求。

b: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素养。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逐渐丰富。我们不怕学好数理化,不怕走遍天下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现代人不仅要有丰富的文化知识,还要有人文精神和法律精神。

答: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尊重法律和遵守纪律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证。

为此,我们召开了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概论(10学生)。

主持人:宪法有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10学生带领学生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结合案例,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身边许多生动的例子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都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对错。但是,为什么那么多未成年人会因为一时的迷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率增加了。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否应该深入思考?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一名中学生林与他的同学钟发生冲突后打了起来。当晚8时许,钟纠集同学将林挟持在学校外的一条胡同里,并将其打倒在地。随后,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将王某等人捅伤后逃离现场。王被捅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65438+10月17,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6月10+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资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宿舍同学肖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发生口角。小杨用刀刺伤了肖磊和同宿舍的另一名同学。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三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肖磊和小玉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洋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2006年,一个19岁的青年,用极其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个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中盗走了15000元。上午,黑龙江青年龙宇因涉嫌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在法庭上,龙宇后悔自己的行为,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那一刻,他转身对着旁听席上已经泪流满面的母亲喊道:“妈妈,对不起。”龙宇作案时刚满18岁。据龙宇说,当他上初中时,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做电脑配件。龙宇被捕前一直失业。

案例四:20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游玩家。有一天,他看到化名为“白天使者”的玩家居然拥有相当高档的装备,让小杰羡慕不已。小杰和昼间使者聊天,发现昼间使者在不远处的一家网吧。突然,他觉得不妙,想带一帮朋友去恐吓他。

案例五:16岁男孩胡,在合肥某网吧玩持刀砍人的暴力游戏时,每次都被他人刺伤。坐在他旁边的一个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冷嘲热讽。在网上“杀”了眼的胡当即勃然大怒,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刺向少年,致其当场死亡。而胡依然深陷暴力游戏。

案例六:未成年人夜间在外过夜谁该负责?小雪今年17岁。从今年5月开始,她经常在业余时间和社会上一些不负责任的年轻人混在一起,小赌小赌,看色情电影,甚至晚上不归。大叔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小雪的父母,劝他们照顾好孩子。但他们说小雪懂事,不会有问题。无奈,舅舅找到小雪入住的房屋主人李某协商。李反驳道:“你侄女愿意住在这里。我能怎么做呢?你们家是怎么教育孩子的?”请问小雪父母和车主李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案例七:“你只要5块钱就得判刑。”几个中学生在谈到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和不解:5元钱怎么能触碰刑法?某中学高三学生王某某等4人在某网吧相识。其中,马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他三人同意。四名男子将路过此处的陈某拉下自行车,对其拳打脚踢,抢走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事件发生后,4人被捕。法院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为在试用期内,他们失去了一次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案例八:小华,16岁男生,从小就很活跃,但学习成绩还不错。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都爱玩电子游戏,小华也不例外。有一次,在游戏室,小花遇到了一群“哥们”。他们拿出一种白色粉末,坐在周围抽着,一副“飘飘然”的样子,立刻引起了小花的好奇心。当“哥们”催促他尝一尝时,小花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拿到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撒谎,在学校失去理智,甚至骗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爸是李刚”。2010 10 16晚,河北大学校园内一辆黑色轿车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没有停车,继续去宿舍楼接女朋友。回来的路上,他被学生和保安拦住了。施暴者不仅不关心伤者,甚至冷漠傲慢,高喊“有本事你去告啊,我爸是李刚!”后来证实,该名男子的名字是李,他的父亲李刚是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这句话迅速成为网络上最热门的流行语。

案例十:“姚嘉欣事件”。21岁大学生姚佳欣,半夜开着私家车去看望女朋友。途中,他撞倒了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他发现张萌正在看他的车牌号。姚佳欣掏出刀,连刺张萌八刀,致其死亡。

内容提要: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无知现象严重,在不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往往发生违反刑法的行为;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当他们受到侵害时,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不会保护自己。确实有很多人吃哑巴亏。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律,知法守法,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网瘾,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恶习,感情纠葛,模仿,自大,管教粗暴,失控流浪。

国家相关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年龄组被称为完全刑事责任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走私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年龄段已经成为相对刑事责任期。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个年龄段被称为减少刑事责任的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这个年龄段叫绝对无刑事责任期。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因不满10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父母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故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抄袭,不在乎考试成绩,不在乎复试;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转变,工作懒散,上课走神,但对武侠、言情、低俗甚至色情的视频、书籍、光盘非常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逃课,厌恶学校生活,这样的孩子如果在校外接触到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变化,如恍惚、情绪波动、行为异常、心神不宁、东张西望;

5.他们厌恶老师和家长的关心和帮助,甚至怀有敌意,有时还会给教育者出难题和开玩笑;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攻击,对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同情和包庇甚至模仿,把反社会人格或行为视为“勇气”的表现;

7.原来的生活规律变了,比如从早起到晚睡,从注重卫生到邋遢、不整洁甚至肮脏,或者一反常态的喜欢打扮;

8.道德品质发生了变化,比如从老实到说谎、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到傲慢,从温和到野蛮,从彬彬有礼到骂人、举止粗鲁,或者在父母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背后却肆无忌惮;

9.与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或与校外失业的学生、有前科的人交朋友,或聚在一起打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制造事端,有事再打,唯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导致成年人的一些不良行为习惯,比如抽烟喝酒。

六、法律知识先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回答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分为抽签和小组第一次回答两部分,要求回答20分(每组抽5题);答对得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队得分最多。知识竞赛的题目是从法律知识中提炼出来的。

必答题:**20题(略);抢答案:* * * * 14题(略)

七。活动总结。

一个人的知识再丰富,家庭背景再好,当他戴上对法律视而不见的眼镜时,也很容易走错路,越过法律的边界。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头,让他们与法律同行。

* * *鼓励:“勿以善小而为之,勿以恶小而为之”。

佛教里有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一天佛祖闲坐在花园的井边往下看,看到无数生前作恶的人,正因为作恶而遭受地狱之火的煎熬。这时,一个江洋大盗透过地狱之火看到了大慈大悲的佛祖,立即向佛祖大声呼救。佛祖以其睿智的眼光,看出小偷生前虽杀人劫货,但作恶多端。然而,当他在走路时快要踩到一只小蜘蛛时,他突然产生了怜悯之心,搬走了,使它活了下来,这成了他一生中难得的好事。佛陀决定用小蜘蛛的力量来拯救他脱离苦海。一根蜘蛛丝从井口垂下,小偷发现了,马上抓起游丝爬了上去。我不希望其他被折磨的邪恶的人看到它,蜂拥而至抓住游丝。尽管有小偷的辱骂,他们还是尽力往上爬。小偷怕游丝不堪重负,断送了自己脱离苦海的唯一希望,于是拔刀将身下的游丝斩断。结果安全爬了很多人的蜘蛛丝突然断了,小偷抛弃了最后的怜悯,再次跌入了永恒的地狱。这个故事至少告诉我们:一点点善意可以挽救很多人的生命;一点点邪恶就能毁掉一个人最大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