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级地震人能感觉到
有感地震: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4、5级的地震;
地震按震级大小的分类情况:
弱震:震级小于3 级的地震;
有感地震: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4、5级的地震;
中强震:震级大于4、5级,小于6级的地震;(如彝良地震)
强震:震级等于或大于6 级的地震(如玉树地震)。其中震级大于或等于8 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如汶川地震)。
国际上使用的地震震级——里克特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所制定,它的范围在 1 — 10 级之间。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释放的能量(热能和动能)大小有关,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
扩展资料:
1935年,查尔斯·里克特在研究美国南加州地震时,发明了一种定量测量地震大小的方法。他规定在震中距为100km的地方,如果“标准地震仪”(伍德—安德森地震仪,周期是0.8s,放大倍数为2080)记录到的地震波最大振幅是1微米,震级为0。
如果振幅是x微米,震级为其对数。当然,当振幅是0.1微米时,震级为lg0.1=-1,相当于小锤子敲打地面产生的震级。实际上,绝大多数地震仪不会恰好都摆在100km震中距的地方,此时就要根据震中距对应的量规函数来校正数值。
里克特提出的这种震级标度被后人称为里氏震级ML,也叫地方性震级,主要适用于6级以下的中小地震,这里的L表示local(地方性)的意思。
里氏震级的出现,第一次把地震大小变成了可测量、可相互比较的量,为地震学的定量化发展奠定了基础。迄今为止,伍德—安德森地震仪早已绝迹,成为博物馆的陈列品。但人们为了保持地震记录的对比和延续性,很多小地震仍会通过仪器的模拟仿真,计算出里氏震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