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蓝之狱是哪个朝代的
胡蓝之狱是我国明朝时期的历史事件。
它是胡惟庸案与蓝玉案这两个事件合并起来的名称,具体事件指的是,明朝开国皇帝利用这两个案件,在明洪武十三年到明洪武二十六年这十四年期间,诛杀开国功臣与牵连者达四万五千余人。胡惟庸案中的胡惟庸,是跟随明太祖朱元璋一道打下明朝江山的开国元勋。
明朝建立以后,胡惟庸颇受朱元璋的宠幸,官职一路坐到了宰相的高位。据传,当了宰相之后的胡惟庸,越发飞扬跋扈,拥权自重,私拆奏折,拉拢军界。忍无所忍的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以意图谋反的罪名诛杀胡惟庸,并连坐几十家王公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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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当丞相后,越发嚣张跋扈,私自拆阅呈给皇帝的奏折,私自处理对自身不利的奏折隐匿不报,结党营私,形成了一个自身的小团体,朱元璋知晓后深感不安,使皇权和相权发生了强烈的冲突。此后,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杀了胡惟庸,株杀相关人约一万五千多人。
又几兴大狱,将此案延续十年,先后杀害功臣儒臣以及王公贵族,牵连甚广。而蓝玉为人骄横,仗势欺人,又常常对朱元璋的决定有所怨言,洪武二十六年,蓝玉被朱元璋诛杀全族,株连被杀高官两万多人。后将蓝玉和胡惟庸两案合称胡蓝之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