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美国梦的来龙去脉是什么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最具代表性的小说家”弗·司·菲茨杰拉德“最优秀的小说”。小说描述了出身贫寒但善良能干的盖茨比百折不挠,甚至不择手段地实现自己的美国梦而不息奋斗,虽一度接近成功,但最终梦破身亡的悲剧故事。这部仅有五万英文词的短篇小说以其别具匠心的叙述,跌宕起伏的情节,精湛准确的语言,丰富多样的修辞,饱满生动的人物……容纳了异常丰富的文学和美学内涵。本文依据文体学的有关理论,从小说的语言特征出发,探究《了不起的盖茨比》独具这种优美而悲伤的文体效果的原因。

一、前景化在小说中的运用

前景化是文学语言研究领域在界定文体过程中运用的一个重要概念,常被称为文体变异或凸显。它既是文学文体学(特别是诗学)的术语,又使用于语用学和话语分析,指在话语中相对突出某个成分,好比在背景上凸现出一个人物轮廓(话语的其余部分称作背景),这种突出常偏离语言学规范,偏离规范或突出的特征称作已“前景化”。

文学作品的特点之一就是语言的前景化或凸显,即对语言常规的不断偏离,偏离得越远,文学语言往往表达出的主题意义和美学效果越明显。当然,这种偏离不是随意的,而是具有层次和相同性的,是可以进行分析和研究的. 文学作品中的前景化具有三个层面:语音层面、语法层面和语义层面。这种对前景化语言的研究和分析,对于确定文学作品的文体或风格是大有益处的。作家要使自己的作品吸引人、感动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但需要生动的故事情节,还需要对语言超常规的把握和运用,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特征。这都可以从语言的前景化表现出来。以下就从语法层面和语义层面来分析《了不起的盖茨比》前景化语言。

1、语法层面。作者在小说第四章第四段(***三句话)中运用了10个并列连词and (和)。“and”如此连续出现是不合语法规则的, 造成在语法层面上出现了与语言常规的偏离,因此“and”一词被前景化了。作者接着用了5个类似的段落、600多个单词来记录那年夏天到过盖茨比别墅的客人,令人无法卒读,但此举并非作者笔误,而是有意为之:一方面,“and”的前景化造成一种绵延不绝的感觉,凸显了客人受到莺歌燕舞、纵酒宴乐的诱惑而源源不断地从四面八方涌向盖茨比灯火通明的豪宅; 另一方面,来客的众多与盖茨比死后葬礼的冷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语义层面。造成《了不起的盖茨比》这篇小说独特风格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全文运用了很多独特的比喻。比喻作为语义层面上偏离常规的一种形式,是语义层面的语言前景化。小说中独特新奇的比喻,使读者对语言产生新鲜感和敏感,从而获得美感和情感的高度。这是因为“规范化的语言能准确地表达现实世界,但往往滤去了感觉的变异味道,容不得原初经验的古怪,也因此摒弃了鲜活。” [3](316页)例如小说的叙述人尼克在一个夏日的午后第一次去拜访布坎南夫妇,看到黛西和贝克小姐慵懒地躺在长沙发上,清风吹过,她们蓬松的白色长裙随风鼓起。作者把她们写成“坐在白色的大气球上”。裙子被风吹得来回动,就把她们写成“被气球吹了一圈被吹了回来”。这个前景化的比喻即给读者造成新奇感,又从侧面反映出上流社会妇女无所事事的生活。作者还用飞蛾比喻盖茨比的盛大宴会上的男男女女。飞蛾具有盲目、寄生、追逐光明的特性,飞蛾般的客人们在宴会上纵情狂欢,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年轻一代的典型生活方式,是他们内心空虚,醉生梦死的写照。小说中多次描写到黛西那迷人柔美的嗓音,盖茨比给其做了一个奇特的比喻:仿佛“充满了金钱”。关于这个暗喻是说明黛西的天生富贵还是在暗示她的拜金本质,人们各执其辞。无可争议地是这个比喻所造成的美感,它仿佛是一首意象诗,把清楚的人们容易理解的声音变异为抽象的意象——金钱,使读者沿着意象所指引的方向进入它的意境中去。通过比喻这种前景化的语言,作者以迂回的间接的方式使读者思索、琢磨和感受,从而在读者和小说之间营造出一种“距离感”,这种距离感结合悲剧性的情节使《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更加动人。

二、双重的叙述视角(Point of View)

汪靖洋在他的《当代小说理论与技巧》(1989)一书中对叙述视角作了定义:“……是作者叙述故事的方式和角度,并通过这种方式和角度向读者描绘人物、讲述事件、介绍背景等等。”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运用了现代叙述技巧。小说虽然讲的主要是盖茨比的故事,但并未以盖茨比作为叙述者来讲述他自己的故事,而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见证人的叙述视角——以小说中的另一个人物尼克·卡洛威作为叙述者并采用第一人称“我”作为叙述人称来进行叙述。尼克所担当的既是小说的叙述者又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尼克的双重身份就确定了他的双重视角:一个是做为叙述者的尼克从现在的角度追忆往事的视角,即“外视角”或“外聚焦,作为叙述者的尼克对盖茨比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另一个是被追忆的尼克过去正在经历事件时的视角;即“内视角”或“内聚焦”,这是一个出现在所有重要情节中的尼克,一个甚至连盖茨比坐在对面都不认识的尼克。这一双重视角的描写拉大了读者与盖茨比这个故事的距离,无形中给整篇小说造成了一种神秘幽怨的氛围。以下两段分别取自不同的叙述视角:

(1) When I came back from the East last autumn I felt that I wanted the world to be in uniform and at a sort of moral attention forever; I wanted no more riotous excursions with privileged glimpses into the human heart. Only Gatsby, the man who gives his name to this book, was exempt from my reaction—Gatsby, who represented every thing for which I have an unaffected scorn. If personality is an unbroken series of successful gestures, then there was something gorgeous about him, some heightened sensitivity to the promises of life, as if he were related to one of those intricate machines that register earthquakes ten thousand miles away.

(2) I decided to call to him. Miss Baker had mentioned him at dinner and that would do for an introduction. But I didn’t call to him, for he gave a sudden intimation that he was content to be alone—he stretched out his arms toward the dark water in a curious way, and, far as I was from him, I could have sworn he was trembling.

(1)和(2)都用第一人称“I”作为小说的“叙述者”,但(1)和(2)的叙述视角有一定区别。如上文所见,(1)中采用的是“外视角”,“去年秋天我从东部回来的时候”明确地设置了一种回顾性的语气。作为叙述者的尼克追忆往事,表白他的思想及感受,对盖茨比整个故事可以说是一清二楚,就像是 “全知全能的叙述者”。这一段文字叙述者主观色彩很浓。同(1)不同,(2)中采用的是“内视角”,尼克在时间和空间上受到了限制。尼克从贝克小姐那里得知,他同盖茨比是邻居,所以见到盖茨比独自站在草坪上,就想上前打招呼,可当他看到“他突然做了个动作…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胳膊伸了出去,那样子真古怪”时就没上前去打扰。这段文字尼克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客观地叙述了他初次见到盖茨比,读者通过尼克的眼睛看到了盖茨比,可是盖茨比为什么会做出那样奇怪的动作,作为一位旁观者,尼克此时此地不得而知,悬念由此而产生,可见这一叙述视角不是无所不知的,是有局限的。这两种叙述视角在整部小说中不断交替、变换,构成了菲茨杰拉德特有的他人无法摹仿的文体风格。

《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于1925年,被称为“爵士时代”,的真实写照。小说的主题意义和美学效果通过前景化语言和两种不同叙事视角的交错使用反映出来,从而形成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优美而隽永的文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