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苏州市公共场所使用_场所代码的通知
关于规范本市公共场所使用“场所代码”的通知
为有效准确做好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最小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推进科学精准防控,现就疫情防控“现场编码”在全市推广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是“地点代码”功能
“场所码”是“安徽卫生码”系统为重点场所生成的专有二维码。通过扫一扫一切功能的“地点码”扫描,即可完成安康码和行程码的双重验证。通过安康码接口,可以直接验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以及之前14天去过的城市、是否标有星号等详细信息。可以显示;可实现人员信息自动登记和健康信息核对,有利于追溯调查,避免疫情扩散和个人信息泄露。
二、“站点代码”的使用范围
各类医疗机构、监狱、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社会服务管理场所;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等重点经营场所;
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场馆、酒店、会展场所等重点服务场所;
交通运营站、公交车、营运车辆、公园等重点公共场所;
居民居住的村庄、社区、小区等场所;
除了以上五类,容易导致人和其他需要登记的地方有交集。
在上述场馆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地码”,严格执行“场地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确保每一个入场必检、每一个入场必扫、不漏一个。
三、“站点代码”的申请和使用流程
现场管理人员通过“万事通”APP进入安康代码验证管理服务系统,点击“申请登记查验点”模块,填写现场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生成“现场代码”,打印后张贴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人员进出和扫码,不再需要人工登记。对于老人、没有智能手机的儿童、特殊操作条件的人群,需要核实居住历史,登记有效信息后才能通过。
四。推广使用要求
坚持“全区凭码开放,所有员工凭码入场”的原则,未办理“现场凭码”的单位禁止开放和人员进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微信、Tik Tok、视频号、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喇叭等媒体的推广作用,继续做好“地方代码”的推广使用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场所代码”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停止使用各自类似的扫码登记措施,组织各类场所做好“场所代码”的登记申请和扫码验证工作,切实发挥“场所代码”在精准防控中的作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制定“场所代码”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督促行业重点场所加快“场所代码”应用,尽快实现行业“场所代码”应用全覆盖。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的各类场所,以及人员往来较多的场所,应当根据使用要求主动申请“场所代码”,规范印制和张贴,确保“场所代码”应用的实施。进出相关重点场所的人员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扫“现场码”,主动向现场管理人员出示扫码结果,在扫码结果异常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或有扩散危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