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种田“不香”?为什么宋代农民进城打工有这么高的就业率?
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经济最发达的朝代,宋代存在着一个非常庞大的特殊群体,那就是城市雇工。但是,这部分城镇职工群体的主要来源是与土地有着重要联系的农民群体。很难想象,在以小农经济为社会经济主体的古代,在家务农是“不香”的,但为什么大多数农民选择进城打工。这不仅反映了宋代城市经济的发达程度,也反映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不再那么密切。然而,雇佣现象的发展既与经济原因密切相关,也与宋代的社会制度密切相关。
宋代的雇工活跃在社会生产的各行各业,主要来自农民。
事实上,宋代活跃于各种社会行业的从业人员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种社会行业的发达程度。
宋代的雇工现象,涉及到手工业、商业、服务业的雇工普及程度,是其他朝代远远达不到的。无论是从分布的行业来看,还是从员工的阶级、年龄、性别等标签来看,都是当时最广的群体。当时的主要行业,包括各种生产行业、商业、生活服务、文化教育行业,都有在职职工。
正如齐夏先生在《论宋代雇工》中所说:“即使宋代雇工已形成社会阶层,也不为过。”其实也可以看到当时从业人员的庞大数量和知名度。
雇佣劳工/工人
农民阶级地位的发展变化导致了农民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弱化,宋代雇工的主要来源是当时的农民。农民群体之所以能广泛出现在各行各业,是因为当时农民的人身依附性已经大大削弱,自由开始广泛扩大。在封建社会,作为佃农的农民是农民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农民一直是依附于地主家的。直到宋代,佃农群体已经脱离了政府、土地和地主的束缚,成为一个相对自由的群体。
《宋代集稿》中记载当时佃户的社会地位较高:“客开始搬家,每天都要收田,商量去处,互相照应.....如果业主拒绝占用它们,必须由县里详细讨论。”
因此,他们也有机会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成为城市从业人员的主要来源。
城镇的功能和社会产业的扩大是宋代雇工发展的根本原因。
城市雇工的发展,最根本的原因是与宋代当时的城市经济有很大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宋代城市经济的发达程度直接决定了对从业人员的需求。
宋代城镇
众所周知,城市的规模和功能扩大了,现代化的城镇可以容纳大量的从业人员。据史书记载,宋代城镇的规模在当时实际上可以位居天下第一,其繁荣程度可想而知。城镇规模和功能的扩大,也为从业人员的涌入提供了住宿。
《梦梁璐》中记载了杭州当时的规模。“杭州城外,西南和东北,各有几十里地,户籍人口近百万。人山人海,街道冷清,店铺座无虚席。几日不尽行,堪道外县。”
这还只是当时杭州一个城市的规模,更不用说当时的首都开封等大城市了。城市的可观规模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规模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可以容纳如此庞大的从业群体。
社会产业发展规模的扩大,促进城市经济繁荣,为从业人员提供机会,需要各种社会产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所以当时各种社会行业的发展规模是当时员工就业的最大机会。开封作为当时的都城,服务业、餐饮业、商业街、手工业等行业的规模都达到了顶峰。
宋代农民
正如《东京梦录》所记载的那样,繁华如初。“方巷有千万个院落,你不知道真相。到处都是门,有茶馆,有餐馆,夜市午夜后重新开放。如果你想去某个地方,你会知道一切...冬天虽然多雪多雨,但也有夜市。”
宋代的大城镇中,不仅有发达的服务业,还有发达的夜市经济,为逃离土地的农民和地主提供了大量的发展机会,促进了从业人员的扩大。
严重的人地矛盾直接促使农民转向就业产业,扩大了就业来源。
农民成为雇工的直接动力是当时严峻的人地矛盾。在土地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下,得不到土地的农民只能依靠雇工养家糊口,维持基本生活。
宋代人口激增,土地资源分配不均。转为雇工,选择农民,是宋代的另一个特点。在相对稳定的社会条件下,由于经济基础的扩大和社会福利的保障,人口激增是必然的结果。据史料记载,宋代惠宗总人口已超过6543.8+0亿,而耕地资源占全国主体的南方人口也占全国总人口的70%,可见当时的人口密度已达到顶峰。
宋代居民
如此庞大的人口规模带来的直接影响是,造成了严重的人地矛盾,土地资源分配不均成为常态,正如《宋史》所记载的:“地狭人挤,一寸土地垦。”在“人多地少”的社会背景下,农民不得不流入城镇从事服务业,充当雇工,成为雇员。
当雇工是农民不依赖土地谋生的有效途径。农民最擅长的是农业生产,而当少量的耕地资源已经不能满足家庭的需求时,农民就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得一定的生存资本。这也正如史料所记载的,“所占之地不能给其温饱,但供养往往要靠营寨。”失去基本生产工具的农民选择成为雇工也是必然的结果。
当时,农民主要从事矿冶、陶瓷、纺织等手工生产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餐馆、茶馆等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当然,一些大商店会招聘一些员工作为自己生产的补充。这也说明,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计是农民选择当员工的主要原因。
宋朝员工
宋代土地兼并现象突出,农闲时大量农民选择打工。
此外,宋朝特有的土地兼并现象尤为突出,这使得人地矛盾突出的宋朝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无地农民群体,而这个群体也是宋朝雇工的直接来源。
土地私有制成为常态,宋代土地兼并严重。大量失地农民实行土地私有制后,宋朝实行“不抑兼并”和“不立田制”的主要国策,直接形成了更为严重的土地问题,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由于资本不足和土地兼并,大量自耕农失去了土地。
本来“富者有大望之地,贫者无大锥之地”只是在其他朝代亡国之前才出现的现象。在宋代,土地资源的贫富悬殊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甚至成为了一种不足为奇的常态。在宋代的史料中,也记载了大量的失地农民,他们只能选择充当雇工。
农业生产的经常性特点促使农民利用业余时间从事雇工工作,而一些拥有自己耕地的农民由于农业生产的经常性和季节性特点,可以选择在农闲时从事雇工工作,补贴家用。在经济基础普遍发达的宋代,自给自足已不再是当时农民追求的生活目标。获得更多的收入,让自己过得更好,成为当时有盈利能力的农民的新目标。
宋人
因此,即使是大多数拥有土地的农民,也会在农业生产不忙的季节,利用充当雇工的机会增加收入。
这种现象在《四库全书》中也有记载。“村里的手艺人大多务农,偶尔也会遇到种地的空档。十几二十户互相纠正进窑洞,或赢点什么,甚至读它...而去外地在部队的铜坑里干活。”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说明当时的农民群体在获得更大的人身自由后,与土地不再有那么密切的关系,他们有逐利的一部分。增加收入成了当时农民全新的生活追求。
摘要
宋代雇工现象非常发达,农民进城也有这么高的就业率。职工群体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和服务的各行各业,甚至成为当时的一个社会阶层。宋代发达的雇工群体的来源,既受当时发达的城市经济和生产规模的刺激,也与当时农民群体的特点有关。
实行土地私有制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的宋朝,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人地矛盾,但由于人口的不断膨胀,人地矛盾日益激烈,直接推动了当时农民的转行。农民之所以转向雇工,不仅仅是为了维持基本生存,还与当时农民的盈利能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