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刚举报马永乐最新进展

一、这是一个普通民警的实名制举报,已经有相关的国家机关受理,这是2015年2月份的事情,具体的事情还在调查取证当中,需要走必要的法律程序。至于最后的立案侦查,法院审判还要等待一段时间。

二、关于举报的原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安刚,男,现任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派出所民警。现将河北省保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马永乐滥用职权等问题以及本人在一些案件、事件中掌握的相关证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实反映给您。恳请您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

1. 亲历案件及事实举报

(1) 马永乐收受贿赂,包庇、放纵犯罪嫌疑人。

2008年9月26日,当时我任保定市高新区分局(原朝阳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凌晨3点37分,我局收到受害人李硕报案,称焦静川、陈跃辉、李征、李士河等人持刀自北京将李硕和秦某绑架至保定星光酒店402室后,用开水将李硕、秦某烫伤、进行殴打,并让其各交500万赎金。后受害人李硕逃走并报警,在其逃跑过程中被对方刺伤。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办案人员确定了几名主要嫌疑人,并通过电话确定了他们的行踪,保定市技侦之队和我们四名办案人员(安刚、孙振忠、李四辈、刘超)开了两辆车,对其进行跟踪,准备随时抓捕。当我们跟踪到保定至沧州界时,由于保定技侦区域问题,将监听转交给了沧州技侦,并通知了我沧州技侦的联系方式。我们在和沧州技侦取得联系后,沧州技侦通知我们,他们监听到嫌疑人准备从沧州下道,让我们准备从沧州出口抓捕。通完电话,我立即向我们主管刑侦副局长王艳旭汇报了案情,并抓紧赶往沧州出口实施抓捕。大概过了2分钟,沧州技侦就打电话过来大声指责我们保定公安没有原则,刚通知我们嫌疑人的行踪就有人给嫌疑人通风报信,让他们关机并提前下道,以至于我们最终没有抓捕成功。当时我们四名办案人员都在赶往沧州的车上,而我就向王艳旭局长一人汇报了此事。我们回到保定后,我向刑警大队长宋卫民汇报了此事,宋队长认为此事重大,让我继续带队侦查。就在此时,保定市公安局长马永乐出现,他单独把宋队长和我叫到他办公室并给了我俩5万元现金,让我们不要再追查该案,如果再查,就处理我们。宋队长和我感觉压力很大,怕出事调查,就把5万元入了刑警队的账目中。年底分局查各个所队账目时,这笔款项被查出来,马永乐大怒,大骂宋队长和我为何将这笔款项入账。而马永乐作为分局一把手,当时谁不听他的,就会受到处理。马永乐了解到我想将此案查明真相,便将我从中队长免掉,调到派出所。该案立案至今还没有解决。

作为警察,我们的责任就是与违法犯罪作斗争。面对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马永乐作为公安局长,居然收受贿赂并指示我们包庇、放纵犯罪!这种亵渎警察职业道德的做法,我不愿做!我也不能看到警察局长这么做而沉默!

(2)马永乐滥用职权,追究已结案的治安案件。

我在大马坊派出所任职副所长时,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我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该案进行了调解。但是,马永乐收取了大量钱财,对已结案的治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将曹庄村民毕瑞江刑拘并追究了刑事责任,以至于毕瑞江长年上访。

面对恶劣的犯罪行为,马永乐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包庇、纵容。已经结案的治安小案件,马永乐却因为收受贿赂重新要求立案侦查,并最终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恳请马永乐这种为所欲为的枉法行为进行及时彻查,避免更多人受其迫害。

(3)马永乐一手遮天,独揽职权。

马永乐利用这两年调职干部,让刑警大队长挂职调离原岗位,他大笔收取钱财,把自己的人都安排到重要岗位。比如:在民主评议中,他分A、B、C选票,3种选票分值不同,分局党委成员持A票分值最高,科所队长持B票分值其次,一般民警持C票分值最低。一般民警的20票也赶不上分局党委成员1票;在竞职投票中,他打着不记名投票的幌子,却要求每个参与投票的人按编号入座,人号对应,使得每个人的投票结果都在他掌控之中。如果有人敢不投他的票,就意味着不和他“一条心”,会被他“收拾”;在干部选拔投票中,他都收取贿赂,内定人员,并通知科所队长及班子成员应该选谁。导致有入围的民警知道这种结果都放弃参加选拔。以上所述都可向分局人员核实。

2. 搜集网络举报

关于马永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举报网络上也可以查到。以下是我查找到的关于马永乐的相关举报信内容:

(1)“我是河北省保定市一名受害者,也是一名党员,今天,我本着原则实事求是地向您举报保定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生活糜烂等情况。马永乐已经被举报多次,但是他后台太硬,从来没有被调查过。这次,我期望借助新闻平台,网络平台,保定市人民群众,能让您看到这封举报信并且引起您的重视,得以清除害群之马,从而振奋保定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的士气,还保定市高新区一片晴空!

马永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事实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08年至今马永乐自从任局长之后在分局大搞“一言堂”,借助民警职位升迁大肆索贿受贿。在“马永乐时代”,领导岗位明码标价,派出所长20万元,副所长10万元,刑警队长30-50万不等,并且每年都进行岗位调整,以收取贿赂而创造条件,马永乐指使两个亲信手下(史坤,马恩志)为其敛财,二位队长其职务仅是中层,权力却凌驾于分局副局长之上.每年为其敛财高达三四百万.举例说明:例如2014年分局抓获吸毒人员77名,其中强制戒毒15名,是为了完成市局交给的任务,其余62名收钱放人.一般5到10万不等.当时有一吸毒人员被强制戒,吸毒人员花20万买通马永乐被提前放出.后该人员又吸毒被抓,保定市唐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当时民警刘珅被刑拘,后马永乐通过协调把刘珅保出后又继续上班并且没有受任何处理.此事件后马永乐在外面称解决此事花了100多万元.还动用了好多关系.

2、马永乐骄奢淫逸、生活极度糜烂。马永乐在满城任局长期间,因跟女下属发生男女关系,被女下属丈夫追打一事,07至08年期间曾被发到网上,因保护黑恶势力,受到处分被调任高新区分局原朝阳分局任局长,任局长后时间不长就与机关食堂女临时工王丽红关系暧昧,分局指挥中心监控录像中显示王丽红曾半夜进入马永乐的办公室长达2小时之久,因此王丽红在朝阳分局历任食堂临时工中工资是最高的一位,并且民警伙食补助均交由王丽红管理与支配,期间饭菜质量低差简直无法形容,致使民警敢怒而不敢言。在电谷锦江酒店看上了女经理李丹,为达到占有目的天天去锦江酒店吃饭每次餐费花去大几千元,此后又为其在保定市丽景蓝湾花100多万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又给此人在丽景蓝湾底商开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替马永乐洗钱***计2000多万余元.后有多人举报,马永乐就为李丹在海南买房,并让李丹去海南居住。

3、马永乐在任职期间多次在外用公款宴请,马永乐本人只喝1200元一瓶的十八酒坊,每顿饭必吃海参,所花款项均由会计,程波,出纳,陈亚军,以干警的辛苦补助为其冲账。

4、自2008年7月25日马永乐上任以来队伍管理混乱,多名中层领导因为规制法、贪污受贿、跑风通气,等问题被查处,不足百人的分局已有7名以上,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如案例说明,王红星在刑警队因职务侵占接受询问期间由于刑警队领导及办案民警刑讯逼供,致使王红星本人膀胱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王红星本人多次上访马永乐为平息此事一次性赔偿王红星50万元,请问此款项从何而来?又如受害人王某某因债务纠纷被张某某绑架到星光酒店,受害人在酒店被人殴打并拿开水烫伤后在冬天光着身子跳楼逃跑,跳楼后摔伤后报警,在案件侦查期间,马永乐收受嫌疑人100余万元钱物,将此事摆平。现案件仍在派出所未处理

5、指使亲戚为其敛财,马宁是马永乐的亲侄子,马永乐为保定市阳光盛景开发商充当保护伞,其交换条件,以马永乐侄子马宁给开发商做房屋预售,(马宁没有任何售房资质)为马永乐***获利2700万余元。令让自己的亲弟弟参与高新区各项工程建设,为其敛财。如有工程建设方不同意他就用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建设方。以此达到敛财目的。(他所拿到的建设价格都比市场价格高)

6、非法占用百姓基本用田,马永乐在高新区贤台乡,非法圈占百姓基本农田120余亩,自己出资1500余万元,在圈地期间老百姓不同意他便调动高新区分局干警,去恐吓殴打百姓,为其达到目的。引起很多百姓不满并且多次到市政府上访,至今未解决。

尊敬的领导请原谅我不敢实名举报。我是家里的经济支柱,而马永乐后台太硬,家财万贯,而且睚眦必报,我实在不敢冒这个险。但是我说的句句实话,而且我反映的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大事,仅此这样马永乐不但没有被领导和有关部门调查,反而马永乐在外公然宣称告吧,只要有人告我我就能升职,我有的是钱。马永乐虽然不是“大老虎”,也绝不只是“苍蝇”,他是一只“坑渠老鼠”,希望您能把这只“坑渠老鼠”抓走,还保定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一片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