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原告上堂要先被打三十大板,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在奴隶制社会中,统治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力,把法说成是天神的旨意,自己也只是代替天神来履行法律,一切都是根据神的指示来办的,利用人们对神的膜拜和崇敬,而使他们服从自己的统治。封建社会的统治阶层,又制定了三纲五常,道德伦理,制定了一套等级制度,老百姓不可破坏。

原告打板子的原因

这个不可破坏的等级制度,在民间就体现在民告官上。对于父母官,在封建社会中的百姓,应该敬仰和服从,因为那是代表统治阶层的一方,如果百姓状告自己的父母官,不管何种目的,都会被他们认为是大逆不道,不利于管理的刁民看待。所以,凡是有来状告官员的案件,都会被先扣上一个忤逆的罪名,打上三十大板,在进行下一步。

如果被告罪名被推翻,不承认,原告又没有充足的证据,那这个原告就会面临极刑处罚的可能。即使被告罪名落实了,那原告也受了惩罚,并没落到好处,相反,还有日后被打击报复的危险。这个就是封建社会统治者的手段,长此以往,老百姓便心灰意冷,惹不起就躲,然后就会对权力阶层产生奴性,这样就便于统治管理了。

打板子为了培养顺民

清朝时期的统治者会限制民告官的事情发生,一旦发生了除了先打板子外,事后还会给百姓扣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用来惩戒警示。但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百姓是国家的基石,如果统治者完全倾权与权贵官员,那最后也会被百姓颠覆,所以,考虑到长远,清政府也会顾及到很少一部分百姓的利益,而去惩罚一些官员,所以偶尔也会有上层阶级被百姓告赢的案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