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 Tok搞笑游戏校园欺凌。
所谓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其实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显然不是,是刑法,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盲目分析:
不满十四周岁,基本不负刑事责任。
14周岁至16周岁,犯有十恶不赦的罪行,互相迁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凡年满16周岁的人,无论犯罪类型如何,都应负刑事责任。
PS:未满18岁且怀孕的孕妇不会被执行死刑。
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锅真的不是人家的,别乱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就是这刑法第54条,第54条,第17条,一次次把人弄脏,手牵手,保护了一群坏孩子。但是坏男孩有两种。一种是他没有区分行为的能力,也就是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可能会有什么后果,因为无知而有恃无恐。然后我觉得这就跟神经病患者一样。我该怎么办?
还有一个就是他知道这是邪恶的,他知道如果他这么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也就是说他有明确的行为辨别能力,所以这种不应该被保护。因为如果我们不惩罚他,他以后很可能还会继续这样做。这是一种反社会人格...靠父母把他带回来教育应该是没用的,坐牢是唯一的出路。
但这种事情,简直更难证明。反正我也想不出好的解决办法。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适用的法律条文必然会被淘汰,新的条文必然需要补充...我相信政府认为,党是不可能纵容这些小败类继续为所欲为而无所畏惧的。
以上,就酱。
我的大葱和蛋糕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