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校园霸凌,宜兴3人围殴一个女孩不被惩处,这事你怎么看?

江苏宜兴一段未成年人“欺凌”的短视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皆是13、14岁左右的女生,其中一个女生被4名女生围住,被狂扇巴掌的同时还被要求跪下喊“爸爸我错了”。被打女生跪下后哭泣不止,此时其他女生在打耳光的同时还说“不许哭,要笑”,另外一个霸凌者更是说到“要不要我给你报警?报警他们也找不到我”。

该事件被网络媒体争相报道后,宜兴警方很快作出处理,称“公安机关已对违法人员严肃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通报一出,引起网友的轩然大波,难道未成年人就可以肆意妄为,置他人合法权益于不顾?对于类似的校园欺凌事件,法律真的管不了?

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应当是笑靥如花,增长知识,接受教育的地方。然而近年来愈渐严峻的校园欺凌事件却让校园成为了一些孩子毕生不愿提及的地方。由此看来,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那么简单,校园欺凌带来的阴影,往往会笼罩当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园欺凌的残酷,有时让成年人也触目惊心。这些恶劣事件无疑直接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更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产生自杀心理。然而校园欺凌的“受害方”不仅是直接受伤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视的“旁观者”。施暴者在长期施暴中心理发生了极大扭曲,极有可能养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恶性人格;而旁观者常年旁观暴力事件,可能会对欺凌行为产生麻木心理,或者对同学关系产生不安与恐惧。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宽容更不能纵容。校园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为社会对事件性质不够重视,而法律的严苛恰恰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度。法律惩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人身保护,也使旁观者自觉远离暴力事件。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园欺凌有关法律一般集中解决肢体冲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视了对受害者心理伤害更大的“软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有所改变,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发生与恶化。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迟到的法律前已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施暴者也许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长为更恶劣的人,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人们记忆中纯真美好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