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与宗法制度的关系

1、中国宗法制度的层次。

我认为,宗法,以及可以归类于宗法的其他关系,大致由内到外构成三个层次:亲族——恩主——熟人。亲族也由血缘的远近构成几个层次,如血亲、表亲、远亲。恩主不是血缘关系,但是却有宗法关系的实用特征;严格来讲熟人不能归为宗法关系,但是其行为原则却跟宗法一致。所以也就一并放在一个大宗法制度里了。

2、宗法制度的原则。

宗法制度的经济原则是合作互助,强者承担。这我就不讨论了。我感兴趣的是宗法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关系。宗法制度的政治原则就是一个,人情大过法。在政治上实行“大义灭亲”的反宗法制度的行为,其实是被人深恶痛绝的,不但是宗族内,连外人心里也不赞同。“大义灭亲”这样的反宗法行为,很容易导致宗族的解散。

3、宗法原则的适用性。

由“亲族——恩主——熟人”是递减性的。中国人喜欢攀亲戚,为什么呢?就是寻求一种互助的正义性。求助的找到理由,助人者找到基点,连旁观者也找到认同。我举例,我要调动工作,往好的单位调,如果找到帮忙的人能攀上点亲戚,说话办事也好得多。就算不大合规矩,我想大概也很少人说他“以权谋私”,最多的说法是:“人家是亲戚!”

对于恩主,也就是从前提拔自己的人的,虽然不大适用经济原则,但是政治原则却是适用的。只要可能,在政治上是优先考虑的。

熟人呢?也很容易理解。中国人办事,喜欢讲感情。感情套活了,办事就好办了。中国的“熟人办事制度”倒不是因为熟人降低彼此的陌生感加强了解,其实是隐含了宗法制度的原则在里面的。

4、现代的宗法制度的理想状态。

这不如说是我的理想宗法关系。A、我希望中国的宗族范围缩小、B、宗族观念淡化、C、现代的经济和政治规律大于宗法原则。

其实我是希望以冰冷的法律上的人际关系取代儒家的宗法关系(跟受宗法关系影响的关系)。

不成系统,希望大儒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