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宗族势力和黑社会冲突的例子?

当今的腐败形式:1。集体腐败。

这种集体腐败不是建立在个人行为的基础上,而是遵循“一切利益共享”的原则,即建立一个“同体的集体利益* * *体”,所有参与者有福* * *同,有难同当,所以“皆输皆荣”。其表现形式有集体行贿、集体截留、集体走私、集体骗税、集体行贿、集体渎职、集体倒卖、集体诈骗、集体浪费等。总之,一切形式的经济犯罪或违法行为都可以以集体的名义进行。这些“集体投资”犯罪或违纪的人,以为可以挤在一起“相互勾结”与外界共担风险,导致法律无法根治大众。这种情况甚至导致了所谓的“法人犯罪”。

2.官方家具店类型

私人官铺是指由党政干部直接经营或通过家人、亲戚间接经营的私人酒店、歌舞厅等行业。从全国范围来看,有很多政府经营的私人商店。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通过社会资本和权力、“后门”关系等非经济手段在市场上进行不公平竞争,从而牟取暴利。以权谋财,是这种官私店铺牟利的先天条件。

3.执法类型

据新华社2003年6月5438+10月,河北富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毅伙同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余俊义、平泉县小寺沟法院法官李胜银,制造了一系列虚假行为,试图掩盖700余万元国有资产被据为己有的骇人听闻的事实。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是执法犯法的罪犯中职务最高的。在1994-1997期间,利用担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干扰下级公安机关查处走私违法活动。

4.制度漏洞

就是要钻制度的各种空子,钻审批、定额、车皮、汽车投机双轨制造成的差价,利用自己的权力资源,在政策的制定、审批、执行过程中,挖政策的墙角,挖管理的漏洞。从中国大陆近年来发现的众多腐败案件来看,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管理漏洞造成的。比如首钢第二线材厂一个叫应海明的人,从事物资发放、加工、验收、回购,不受任何限制,在1971-1994任生产部调度时,利用工作之便贪污。

5.隐藏灰色类型

在公有制企业中,由于企业自主权的扩大,权力集中在厂长、经理身上,分配模糊,“红包”、“回扣”盛行。此外,由于企业转型,重奖经营者,经营者(尤其是企业包工头、承包商)与生产者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加上其他隐形收入,有的高达十倍、几十倍、上百倍,个别公司总经理年薪高达65438+。种种迹象表明,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而且还在暗中蔓延,数额越来越大。很多贪官因为收受红包礼金,开始滑向犯罪的深渊。

6.卖官鬻爵

当今中国腐败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想权钱交易,首先要买通领导干部的妻子、子女、家人、亲戚、秘书。

据2003年新华社报道,黑龙江省买官卖官腐败问题严重。据大庆中院刑事判决书显示,黑龙江省林业工业局副局长牛不仅受贿,还为升迁行贿654.38+0万元,获刑654.38+02。黑龙江省绥化区委书记马德因向260多名县处级以上官员卖官鬻爵,敛财2000多万元而被捕。

7.行业垄断型

一些与金融、股票、保险、外贸、海关、房地产、流通部门和受国家特殊政策保护的行业有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和金钱进行交易,这使他们比任何其他行业都更容易获得私利。

8.Power-color交易类型

很多官员加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在婚外有了女人的照顾,也就是所谓金屋藏娇,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财力。所以权色交易和权钱交易混在一起了。原江西省长倪、、原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原北京市副市长王、等都属于这一类型。

9.吃喝玩乐

据中新社2000年3月13日报道,辽宁东方证券公司综合营业部原经理黄振江,于1995年6月携带非法所得逃往哈尔滨,两年内与一名女子共花费250余万元。其间,他还雇了一个小姐,每周7万元,平均每天1万元;他还在哈尔滨的河堤旁埋了200万现金,被别人挖走了,却不敢报案。海口市镇东信用社会计吴干富8个月内贪污公款720万元。有一次他贪污坐了一辆装有58万现金的车,钱被抢了,人被打了,但他不敢报案。他是舞厅的常客,漂亮的姑娘变得像灯笼一样。给女性送礼金额5万,赌博金额654.38+万20万。他还用200万一次性买了4辆豪车,组成车队和哥们去兜风。

10.父权类型

中央有关部门指出,一些基层党组织以宗族势力为主。河南博爱县徐良镇赵后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运忠,把村里当成自己的天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成了公司的大老板,霸占了村里的四个院落,把集体产业据为己有,甚至购买武器弹药,纠集地痞流氓,肆意折磨剥削村民。天津宝坻县有一个典型的乡镇企业大邱庄。从前有一个叫于的人,他是中国最著名的农民企业家。他像这个村子的父辈一样,把整个企业变成了不仅仅是一个独立的王国,更是一个“家的世界”,让自己的子女和亲人掌控所有部门。他还任意设立私人法庭,折磨村民或雇员。

11.红黑勾结型

据有关部门调查,在许多省区,流氓犯罪集团甚至有组织严密的黑社会势力,大大渗透了经济活动,如控制资源、控制交通、垄断市场、哄抬物价、收取保护费、做黑白生意等。他们与政府官员、宗族势力、各种不法分子甚至海外黑社会勾结,造成严重的社会混乱。

12.家庭成员是邪恶的

据中国新闻社2000年3月13日报道,江西鹰潭市副市长魏世忠一向清廉。为了拒绝送礼,他甚至在节假日带着全家躲在亲戚家,因为这样做在不伤送礼人面子的情况下无法收礼。但他的妻子侯水娥后来辞职了。她冲着丈夫吼道:“你怕什么?其他人都这样做。不做是傻子。我会处理一些事情,与你无关。”在侯某的多次指使下,夫妻二人都收受了贿赂。结果,魏世忠被判15年,他的妻子被判4年。青海省人大副主任韩福才继续娶比他小22岁的妻子马玉龙。韩对马百依百顺。一篇报道这样描述这对夫妇受贿的情况:“对于外国的钱,她敢收;如果他不方便接受,她就接受。”结果,韩福才被判8年有期徒刑,马玉龙也被判3年缓刑5年。

13.新星退化型

许多本来前途无量的年轻干部,甚至年轻的高级干部,跌入了经济犯罪的深渊。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是全省最年轻的领导干部。他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河北石油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魏苍平,年仅39岁,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烈士之子、对越自卫反击战英雄、解放军某师范大学原副司令员张国英,因参与无锡邓斌43亿非法集资案犯罪。

65438+

一些原本看似德才兼备的中年干部,最后还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倒下了。钟,原南京市副市长,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他努力工作,并有一个非常自豪的表现。人民日报曾经报道过他。但最终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因受贿而成为罪犯。原河南省交通厅长曾锦程是清代著名人物曾国藩的后代。1968毕业于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25岁时,他设计了万虎大桥,这是中国第二大石拱桥。他从一名养路工、技术员,一步步升到高位。他曾经是交通领域的风云人物,最后却成了贪污受贿的人物。

15.后期不保证。

很多官员,甚至是高官,做了很多好事,甚至做出了惊人的政绩,但是在即将退休的时候,却产生了最后捞一笔的邪念。中国的《民主与法制》杂志对这一现象做了专门的分析,称之为黄昏悲剧,或称之为“59现象”。这些人总觉得自己为党工作了一辈子,却没有得到任何好处,所以在即将失去权力的时候,有一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感觉!

16.未知类型的属性

各类腐败的第一个直接表现就是财产不清,因为事情没有曝光,所以不能给人定罪。一旦检查出来,就会变成其他特定类型。

17.暴力腐败型

2000年3月中旬,震惊两广的广西隆安县副县长李绍武涉嫌与该县乡镇企业局局长黄中原策划用36万元聘请5名杀手,被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分院依法在南宁中院提起公诉。本案的受害人杨聪是隆安县环保局局长,也是李绍武和黄中原的朋友。停薪留职后,他找李绍武和黄中原贷款创办了一家公司。李绍武、与杨合伙“赚钱”,使杨的公司轻而易举地从县乡企业基金会借款540万元。后来,由于利益分配不均,扬言要把李、黄告上法庭,败坏他们的名声,使他们不能做官。因为县政府即将选举,李少武和黄中原害怕当官,所以他们密谋找一个杀手杀死杨聪。于是,李、黄以36万元从社会上雇了5名杀手。1998年8月25日晚,他们把杨聪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用杀猪刀和匕首杀死了他。李少武和黄中原将非法所得据为己有。

18.公款贿赂型

用公款行贿,有的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更多的是为了“公众”的慷慨,为以后拓宽道路、升官发财打下基础。如郑州铁路局原局长潘克明多次命令下属“见”铁道部原副部长罗、交通局原局长徐军等人,小到水果、香油、饮料等“时令产品”,大到冰柜、金戒指、现金、录像机等贵重物品,向其顶头上司“进贡”。潘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与上面搞好关系”。邓斌,江苏无锡新兴实业公司,前后非法集资32亿元,轰动世界。其间,她用公款向上司和关键人物行贿,花巨资供一些干部及其家属出国旅游。她用这种现代时尚的“感情投资”方式收买了权贵的心,为她挥霍集资者的血汗钱铺平了道路。

19.内外勾结

一些无法无天的外国人、港台人士或海外华人,利用中国经济和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买通一些有权力资源的人,于是内外勾结,造成国有资产大量外流。据人民日报6月5438+10月65438+2003年7月,国营郑州仪器厂因虚报注册资本与一家私营公司合并,两年内3000多万元国有资产被吃光,200多名职工被迫下岗。私营公司无法经营后,与仪器厂签订了分离协议,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