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到一个小偷在我家偷东西,他想逃跑,所以我揍了他一顿,打得他鼻青脸肿。....
你好:
1.这个问题的性质主要在本案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性质上。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以消除和制止侵害行为。
这里的情况有很多种,但如果你抓住一个小偷,只是因为他想逃跑而对他进行殴打,个人认为,这不属于正当防卫所要求的“防卫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殴打他”更多的是出于个人愤怒,应该属于“故意伤害”。
2.“我可以告你小偷吗?”:
如果像我上面说的,你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你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小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你承担医疗费等民事赔偿。
如果“殴打”导致小偷轻伤以上,那么就涉嫌“故意伤害”。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