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租房可以提多少成都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租房可以提取的金额在成都如下:
1、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2、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
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3、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2、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在本市有一套及以上自有住房,但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在本市再次租赁住房;
3、职工名下在本市有自有住房,但因房屋不能居住需要租赁住房;
4、职工名下在本市有自有住房,但因家庭成员增加、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在本市再次租赁住房;
5、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在本市有自有住房,但因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需要租赁住房。
综上所述,成都各区域的职工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有所不同,最高为1.6万元,而职工及配偶的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为3.2万元。天府新区及其他区域的职工每年可提取的金额较低,最高为1.2万元,而职工及配偶的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为2.4万元。简阳市及其他县市的职工每年可提取的金额最低,为9600元,而职工及配偶的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为1.92万元。
法律依据: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