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中学生的观察能力

观察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持久的知觉过程,是知觉的高级形式。儿童的观察能力是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在托儿所、幼儿园的游戏和学习活动过程中,通过家长和老师的精心培养和训练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观察力强的人,善于发现事物的本质,事物之间的关系,以及事物不太明显的特征。对孩子的学习、工作、认识世界都有重要意义。

婴儿仍然缺乏观察力。他们对事物的感知是无意识的、被动的、缺乏目的性的,并且经常

往往受到对象本身的特性和自身利益的制约。对事物的感知往往与摆弄它们的动作结合在一起。孩子已经初步形成了低水平的观察力。这一时期的观察有以下特点:

(1)观察目的不够明确。幼儿期无法有组织有目的的观察。

观察往往会被无关的事物或细节所吸引或干扰。在幼儿园的中班和大班,孩子可以按照老师的要求开始系统地观察。

(2)观察缺乏持续性。孩子最初的集中观察时间短,容易转移注意力。

在幼儿园的中班和大班,观察的持续时间逐渐增加。

(3)观察不够细致。幼儿园小班的孩子只关注事物表面的、明显的、有趣的部分。到了中班和大班,在老师的引导下,他们开始关注事物隐藏的、细微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