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偷东西被抓主动提出肉偿,事后感觉吃亏报警,店家算强奸吗?
不算强奸。在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真实事件发生,超市老板发现美女经常偷自己超市的东西,抓到后直接要求她照价赔偿,但美女表示自己没有钱,主动向超市老板提出肉偿的想法。超市老板看到美女没有钱,再加上长得挺漂亮,便同意了。
谁知一段时间过后,美女觉得自己吃亏了,便威胁超市老板给自己一些钱补偿,否则就报警告他强奸。超市老板拒绝后,美女便报了警。最终超市老板因pc被拘留罚款,而美女则是涉嫌偷盗、卖淫、敲诈勒索罪被拘留。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美女是吃了不懂法律的亏,最后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美女盗窃超市东西属于盗窃行为,事后主动提出肉偿属于卖淫行为,对超市老板威胁索要赔偿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超市老板的行为,属于pc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强奸。
因为强奸罪指的是在违背女性自身意愿的情况下,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超市老板并没有强迫跟美女发生关系,因此他的行为不属于强奸,但超市老板又有跟美女存在肉体交易,从而属于pc的违法行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两人基本上属于糊涂人干了荒唐事儿,也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美女的行为因偷盗算是罪有应得,至于超市老板的行为则是贪色所致,明明是受害人,最终却因为自己的贪色被拘留罚款。
如果超市老板是有家室的人的话,那他的损失就更大了,家庭和婚姻很有可能会有破裂的情况,因为超市老板算是属于典型的社死行为,估计身边人看到新闻后,都会知道他的“英雄事迹”。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觉得有些事情有利益可图,很可能它是一种含着糖的毒药,先让你感到甜滋滋,后面则让你声如死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