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哪些用在脚上的刑具?
除了棍棒之外,古代应用于脚的刑具和刑具还有:
敲脚踝。这种刑罚最迟在南北朝时期就有记载。起初,只是“紧迫”...方料足踝与胫(《宋书通甲传》),简称“压足踝”。到了隋唐时期,残暴的官员用这种方法审问犯人。例如,在唐代酷吏宋丽使用的酷刑中,有一种“方梁压踝”。在唐肃宗,被诬为“阴通史朝义”的胡佳·乾康就为此受尽折磨。“过了两个晚上,他的太阳穴秃了,膝盖和脚踝都碎了,那些看他的人都以为是鬼,不是人。”后来逐渐演变为用锤子和棍子敲打胫骨,敲击下受害者脚踝的疼痛不止于“压迫感”。《人间地狱》说:“先拎起一个人,把他推倒在地,一个人压着他的上身,一个人压着他的腿,然后另一个人挽起裤腿,脱下袜子,但一只手牢牢抓住他的脚,露出脚踝骨。那个拿着锤子的人瞄准了他脚踝上的一块骨头,但没能击中它的细节。如你所见,这块骨头经不起敲打。一开始很疼,后来就麻木了。后来只疼不麻,疼到心口。一个打完了,再打那个,每个打不了两三百。不仅皮破了,骨头也已经断了。”道光三年,贵州司员何被土匪诬告偷窃,在审讯中被人用打衣服的木棍打在脚踝上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