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板强奸14岁少女8次致其自杀,多次保释后改判无期,你认为合理吗?

成都老板强奸14岁少女8次致其自杀,多次保释后改判无期

四川成都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强奸案。一位年仅13岁的少女小小被当地一位48岁的“企业家”兼商会副会长邱某多次性侵,并拍下视频及照片。后邱某利用这些视频以及金钱又逼迫小小与其发生8次关系,导致小小怀孕,还得了重度抑郁症。

小小的父母得知女儿被性侵至怀孕,悲痛万分,于是带着小小去报了警。警方经过调查,确认小小腹中胎儿就是邱某的,于是将邱某抓捕归案。可是在该案处理期间,小小因为重度抑郁而选择了跳楼轻生。

邱某被抓后,这个案子一直被压着不处理。邱某还被取保候审,去四处游玩,还将与小小发生关系的视频发给朋友炫耀。后在媒体大量曝光下,邱某才被正式起诉。2021年8月9日,法院判决邱某构成强奸罪,处无期徒刑。

我认为不合理

邱某此人就是个人渣,看到这个新闻时,我都咬牙切齿。这种人居然还能把事业做大,成为企业家,还是商会副会长,简直就是商界的耻辱。此前邱某还因打架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真可谓劣迹斑斑。有人认为法院肯定又包庇了,这种人必须得判死刑。我内心深处也是认为应该判死刑,但我觉得法院包庇的概率不大。

此事现在已经全网皆知,法官们顶着很大的压力,一旦判不好,不仅会被网民喷,还可能会受到内部处罚。本案认定强奸罪是没有争议的,即便邱某在庭审中毫不知耻地辩称第一次不知道小小未满14周岁,而且小小是自愿的。

在司法实践中,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或者趁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时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强奸不满14周岁少女的,或者长期多次对妇女实施奸淫行为的,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邱某将小小的不雅照和视频发给朋友来炫耀,这行为属于传播淫秽物品。但本案中,法院并未对此罪进行认定,可能是还未达到立案标准。最后,这个案件有一个地方值得我们做家长的深思,邱某是通过手机软件中“附近的人”功能联系到孩子的,两人因此成为了网友。这其实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我们做父母的,真的应该多关心下子女的隐私问题。虽然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受侵犯,但我觉得这个隐私应该先经过家长的审查。因为网络中存在着善与恶,孩子们还无法辨别,那么作为家长应该正确地去引导。你们对二审法院判处邱某无期徒刑有什么不同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