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是什么意思?
“巴洛克”一词本意是指一种形状不规则的珍珠。
巴洛克(Baroque)一词本义是指一种形状不规则的珍珠,在当时具有贬义,当时人们认为它的华丽、炫耀的风格是对文艺复兴风格的贬低,但现在,人们已经公认,巴洛克是欧洲一种伟大的艺术风格。
古典主义者认为巴洛克是一种堕落瓦解的艺术,只是到了后来,才对巴洛克艺术有了一个较为公正的评价。巴洛克艺术产生于16世纪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纪,进入18世纪,除北欧和中欧地区外,它逐渐衰落。巴洛文艺术最早产生于意大利,它无疑与反宗教改革有关,罗马是当时教会势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罗马兴起就不足为奇了。
巴洛克艺术虽不是宗教发明的,但它是为教会服务,被宗教利用的,教会是它最强有力的支柱。概括地讲巴洛克艺术有如下的一些特点:首先是它有豪华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乐主义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种激情的艺术,它打破理性的宁静和谐,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强调艺术家的丰富想象力三是它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可以说是巴洛克艺术的灵魂;四是它很关注作品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五是它的综合性,巴洛克艺术强调艺术形式的综合手段。
巴洛克一词的起源,有两种说法影响很大。意大利B.克罗齐等人认为源出于Baroco,原本是逻辑学中三段论式的一个专门术语;另一说认为源出于葡萄牙语baroco或西班牙语barrueco,意为各种外形不规则的珍珠,引申为“不合常规”。
直到1888年H.韦尔夫林发表《文艺复兴运动与巴洛克》一书,对巴洛克风格作了系统论述,从此确定了巴洛克作为一种艺术风格的概念。20世纪西方学者对巴洛克作了更为深入的研究,赋予它不同的意义,但当做一种艺术风格理解仍是主流。